宋则(3 / 4)

看向她。

“我当然不能和大多数一样。”宋则轻蔑地笑了,伸了个懒腰,“太剧烈的快乐与太剧烈的悲哀是有共同点的,一样需要远离人群。”

董居然知道,在一开始,宋则对于他,并不是所谓爱情的那种特别,而是一个离群之所在,只是之后,人类情感的牵连也继而跟上。

在内心里,董居然会有很多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地方,比如,一些根本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起码他自己真的感知不到、抑或是他已经排除了一切可能性,却被身边人都说有,这是一件非常令他难过的事情。这样的事情,逼着他抛弃快速遗忘、转战其它事的能力,会让他在一瞬间里好像变得软弱,不得不地要去遵听别人的想法,又失去了一部分本来就少的安全感。

宋则看出他眉眼中那些柔软的忧愁,“什么样的人最可爱?做自己的人最可爱。别人的那套标准在自己那里一文都不值。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他人的目光,这不正是产生不安和怀疑的根源吗?你为什么要管那些平庸的人有什么想法,什么样的人就会看到什么,如果只能看到不好的人真的又有你所想的那么好吗?所以不要绝对轻信那些人的话,重要的是自己怎么想的,要知道,你的人生又不是为给他们过的。猛兽皆独行,牛羊则结队。”

董居然对她轻轻挑眉,“那么请问,如何做到不在意他人的言论?”

“就说句,去他妈的!”宋则压低嗓音,但是用动作大喊出声。

董居然低下头,“我总是碰到一点压力,就习惯把自己变成不堪重负的样子,或是碰到一点不确定性,就习惯把前途描摹成暗淡无光的样子。还有的时候,我总是碰到一点不开心,就习惯把它搞得似乎是自己这辈子最黑暗的时候,我知道,这些大概都只是我为了自己不去往前走,而干脆放弃明天找的最拙劣的借口。我平时,其实很不愿意在人群中走动,我不是自命清高,而是觉得我很难用自己的理念去影响别人,但我又更不愿意为了迎合他人而阿谀奉承,因为其实我在心里知道,任何一个在自己喜欢领域埋头苦干的人,只要是为了世俗去改变自己、迎合别人,终将一事无成。”

宋则微笑,“这很正常,在对抗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也需要为自己保留一些棱角。有时,我在‘不成熟’中做了许多事,‘犯’下更多事,可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变成他们口中的‘成熟’。我喜欢那个不成熟却拼尽全力反抗、不成熟却活生生的我自己。这是我能为我自己做到的最后任务了,不要被社会太早地规训。”宋则点了一下他的手背,“人不晚熟,枉少年嘛。”

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宋则却有着自己完整的世界观。在过去所有的生活里,她看到,人就是一座围城,他人不来,敏感者忧心自己是否过于孤僻:他人来,还会感到打扰和厌烦。于是她十分看得懂,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对自己负责,人活着是为了快乐,而不是他人那些罗乱和负累。无论在做什么,记得为自己而做,那就毫无怨言。当她成全了自己的潇洒,她就要为自己付出代价,自负盈亏;当她想好了要成为的人,她就一定会往那个方向走去,年轻不是试错的成本,勇气才是。

天真的人,不代表没有见过世界的黑暗,恰恰因为见到过,才知道天真的好。别轻易地把世界,让给那些应该被鄙视的苍蝇,因为一个人自己的世界,他人不该、也不能去定义。路是自己选择的,也要靠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

董居然想,她真是个不一样的人。他想起师爷曾经教导过他,所谓不同流俗,就是思想上不同于常人,行为不同于常规,某些方面具有非凡能力,并在生活中不甘于世俗的影响去随波逐流。其外在的表现,很大程度是受其内心剧烈冲突的影响,具有如此特征的人,注定了其人生备受瞩目,但在辉煌中,却是独自品受内心的苦楚。特立独行不是人人都适合拥有,而是与生俱来的,特立独行的人,会在一定程度上保有自己的率真,用自己的样子做想做的真实自己,而并不让别人轻易控制自己的思想,也不会在意和顾虑别人的看法。

在董居然的眼中特立独行的宋则,捏住了他有些颤抖的手,把怀中抄写的一篇余秀华的诗念给他。

“我们避免不了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在沙漠里寻一个泉眼,这泉眼映照的却还是一个人的海市蜃楼。我在海市蜃楼上画出一个影子,这影子就是你了,亮一阵子又灭一阵子。幻觉总是在最虚弱的时候出现,你以为抓住了什么,却是幻影离你最近的时刻。偶尔我想,如果我的残疾也是幻影附着在我身上,这能不能成为我走近你的坦然?我把我说透,无非还是我,我把自己隐匿,也无非还是我。

我和你一样迷惑:用了怎样的力气才踩出了这条路?用了怎样的力气才把这偏远村庄里的愚昧和固执化作怜悯背在身上?又用了怎样的力气才从泥水里拔出双腿走到你面前?你呀,人间百态,形色男女都见过了,人间情,哪一宗是你不知的?我的到来如同别人的复述,我连复述得新鲜一点的信心都没有,风一卷,我就熄了;水一浇,我就灭了。我的天堂和地狱都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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