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土著,并非重生。
明微从下乡之后,就不敢穿新衣,不敢花钱,且从未吃饱过。生怕别人知道她是资本家小姐。
但是,她遮掩了美貌,杜绝了街溜子和好色混混的骚扰,却让村里或痴傻或残疾的人燃起了希望。
就在她掐着手指头以为自己还要再苦熬六年时,出现了这样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让她吃到了白面芝麻烧饼,尝到了红烧肉罐头,还给她扯了新布,让她得以换下剌身子的贴身粗衣。
唯一不好的是…这个男人喜欢的人是她堂姐,而且她当年还棒打过这对苦命鸳鸯。
可为了不再饿肚子,不再被算计,明微在对方提出成为革命同志的时候,只能含泪嫁了。
注明:苦命鸳鸯是女主想当然,男主见色起意在先,情根深种在后。
男主视角:司珩为了报恩,千里迢迢去了后妈老家,代父奔丧。
别人都以为他是转了性子,谁都想不到,他是要去报当年的恩情。
可在黑夜中看见肤白貌美的小可怜从水里钻出来那一刻,他觉得:当初之恩,他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
婚后,他带她随军,给她找工作,把瘦弱怯懦的小可怜一点一点养回她少女时候的白皙圆润,漂亮娇气。
然后…小可怜,不,娇气包的资本家亲爹回来了。
他眼睁睁看着他的小娇气包毫不犹豫的踹了他,飞奔回了沈家,以从来没有对他展示过的亲密姿态对着父母撒娇,还劝他去追求真爱。
司珩掀桌(╯‵□′)╯︵┻━┻,去你妈的真爱!
另外:考究党勿入,我没有智商没有逻辑,虽然写的时候看很多资料,但是因为不是那个年代过来的,难免有误差。写文图一乐呵,让我爆更我在行,让我到处去打听七零年代的事,社恐做不到哇!爆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