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从未见她在他面前失态过,有困难也从来都不求助于他,总是想要自己解决,她还是将他当做外人吧?
温有谦心中酸涩,一下子患得患失起来。
回到家,温有谦照例端来热水,给陶筝洗脚。
握着她白嫩嫩的脚丫,他爱不释手,轻柔小心帮她按摩,目光很是虔诚。
寻常两人总是有说不完的话,今天的他,难得沉默。
“你天天替我洗脚,不累吗?”陶筝主动挑起话题。
“我就喜欢给你洗脚,旁人便是想洗,也没这个资格呢。”温有谦想起傅云斯那个酸溜溜的模样,就觉得自己扳回一城。
不管如何,陶筝都
是他的娘子了,那厮就算再想也得不到。
“你是不是听了他说的那些废话?”陶筝又问道。
温有谦没直接回答,仰头问陶筝:“要不我准备一下,参加下次春闱吧?”
“参加那个做什么?难不成你也想考个状元?”陶筝一下子就想明白了他的小心思,点了下他的鼻子:“你别听他的话,我觉得你现在这样就挺好。”
“可他说得也没错。”温有谦情绪越发低落,他身无一官半职,父亲还在傅云斯的手下当值,他若真想对温家做点什么,他根本护不住陶筝。
感情越深,他就越怕失去她。
“可我就喜欢你现在这个模
样。每天开开心心,还有大量的时间陪着我。我听你讲故事,你听我讲美食,这样不是很好吗?”
陶筝凑到他面前,轻轻吻了一下他的脸颊:“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当官一条路,你写书也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事情。不要妄自菲薄,在我眼里,你是最好的。”
她顿了顿,又说道:“当初急着嫁给你,确实是为了摆脱傅家,可我对你也是真心的。都一年多了,你还看不清我的心意吗?”
烛火下,她眉目如画,美得让他痴狂,温有谦不自觉咽口水,只觉浑身血液都在沸腾:“你的心意?”
陶筝这次不再犹疑,主动吻上了
他的唇,温温软软的,像蜜一般甜:“要不,我们生个孩子吧?”
温有谦瞪大了眼睛,差点没反应过来,痴痴傻傻的看着她,突如其来的喜悦,将他砸得脑子发昏。
“怎么,不愿意?”陶筝挑眉,正欲后退,只觉身子一轻,整个人都被温有谦抱了起来。
“愿意,我可太愿意了。”他想这一天,不知道想了多久,可又不好意思主动提起,怕陶筝拒绝,两人关系尴尬,难得见她主动一次,他开心得要昏过去。
紧接着陶筝便被他放在了床上,温有谦急不可耐扑了上去。
素了二十四年的温有谦终于在这一天开了荤,如狼
似虎,整夜娇喘声不断,蜡烛燃尽了一室的春光。
傅云斯正式任职太守之位,新官上任三把火,以雷厉风行的手段,重新整治了杭林郡,原本懒散的官衙变得纪律严明起来。
街道上的治安更是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偷摸拐骗的事减少,生意往来更加繁荣,百姓们都对这位新上任的官老爷交口称赞,一时间傅云斯的口碑变得极好。
很快有人打听到新太守尚未娶亲,状元出身,还长得一表人才,听说在京城,傅家也颇有地位,这可是千载难逢的金龟婿!
一时之间,全城的富贵人家,都蠢蠢欲动,想将自家女儿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