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长了一张和傅云斯相似的脸,既然怎么杀都杀不掉就算了,她和他又没有深仇大恨。
见她要走,男人追了上去:“现在外面不太平,不如我送你回去吧。”
陶筝看了一眼周围,根据原主的记忆,她住的道观离此处有一段不小的距离,这身子体力偏弱,走回去怕是要去掉半条命,便点头同意了。
“那群士兵为什么要追杀你?”陶筝问道。
“一群背主的叛军而已,等我回了军营,自会处置他们,你放心,明天他们就不会再出现在这里。”男人声音低沉,气势十足。
两人同骑一匹马
,陶筝背部时不时能撞到他的胸,只觉得肌肉硬邦邦,实打实的练家子,以她这具柔弱的身体想搞偷袭,无异于自寻死路,她只得生生按下了躁动的小心思。
这么完美的身体,用刀划开一定很爽呢!
“在下傅深,字云斯,敢问姑娘芳名?”他憋了半天,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她名字。
陶筝一听到这个名字,怒火就蹭蹭蹭往上翻涌,一样的脸,一样的名字,哪有这么巧合的事,他肯定就是那个狗男人!
“陶筝。”短短两个字从喉咙里吐出来,带着她二十年的愤怒,阴沉且沙哑。
然而傅云斯
没有半分反应,只是夸赞了一句:“真好听,我可以叫你筝儿吗?”
陶筝扭头,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狗男人到底是假装还是真不认识自己?
被她这么一瞪,傅云斯再次红了脸,他无措挠头,英俊的脸此刻竟有些憨傻之气,小心翼翼道:“我是不是太冒犯了?”
他常年在军营生活,周围都是糙老爷们儿,还从未与这样娇滴滴的小姑娘单独相处过,刚认识就叫女子闺名,确实不合适,心中懊恼唐突了她。
陶筝没有答话,视线下移,落在他劲瘦的腰间,因刚刚那番打斗,衣服凌乱,有半截竹
管从里面露出来,她心里顿时有了主意。
“这是什么?”开口的同时就将竹管从他腰间抽了出来。
傅云斯顿时大惊失色:“不要打开。”
然而陶筝的手比嘴快,只听得天空传来一声爆响,正是军队常用来联络的信号弹。
“糟了。”傅云斯脸上有几分慌乱,看向陶筝的眼神便有了几分探究,她这番动作,分明就是想要他命啊!
陶筝却只是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神情懵懂且有些自责的问道:“我刚刚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她拿着剩下的半截竹管,瘪嘴低头,模样很是无措。
现在还
不是撕破脸皮的时候,且先与他演场戏。
傅云斯看她这般模样,就又心软了,只是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军营里的东西她未必懂,何况她还救过他,眼下还是逃命最要紧。
他再次拉紧缰绳,加快了速度。
很快到了一个岔路口,陶筝指着右边的方向喊道:“往这边走,地形险峻,草木茂密,可藏身的地方多,不容易被找到。”
傅云斯也没多想,顺着她指的路往里面驾马而去。
陶筝一边指路一边悄悄丢下衣服碎片,方便那群叛军找过来。
该死的狗男人,她拼着这条命不要,也要跟他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