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轩书院 > 女生耽美 > 夏蝉旧事 > 第1章 这座城市还有人记得我的名字?

第1章 这座城市还有人记得我的名字?(2 / 3)

抱在腿上,可是没有人坐在我身边。

那些人很奇怪,他们宁愿站着也不愿坐在我旁边。

我好奇地看向他们(她们),其中一个人的视线和我对上了。

那是一个身穿白领西裤手提公文包的年轻人,年龄应该比我要小,他与我对视一眼后就扭过头去不再看我,伸出手捂住口鼻。

我疑惑的揪起洗得发白的领口闻了闻,并没有什么异味,我可是在民宿里洗过衣服的。

我看向反光的玻璃。

一个乞丐一样的男人与我对视。

一个头发杂乱不堪,衣服老旧还有补丁的男人与我对视。

那张脸异常熟悉,那就是我的脸。

原来如此。

没有人会愿意坐在一个穿的破破烂烂看上去又脏又臭的乞丐身边,尽管这个乞丐平时很注意干净卫生。

他们(她们)拉不下脸来这么做,尽管他们真的真的很累了,累到站着都能睡着的程度,就是不愿意坐在我旁边。

嗯,我从他们身上闻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味道,穷酸味。

不过他们好像以为自己可以靠华丽的外表遮掩这个味道。

——装你马呢,有钱还挤公交?

我无声地笑了笑,被一群人赤条条的嫌弃了也没有让我自卑或愤怒。

唯一的感受就是才过去六年,故乡变化好大。

就用【离城】来命名我从小到大故土吧,这个地方总是多离别。

到站,我下车了。

站在公交站台上,我四处张望,试图找到熟悉的建筑物。

结果一无所获。

离城本来是一座经济并不发达的老城。

我前脚刚走,离城后脚就因为旅游业的兴起和企业聚集,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一跃成为经济繁华区。

大部分老城区建筑物都被翻新了,镇府又投资建设,可谓是让这座城市变成了外地人挤破头都想钻进来的宝地。

我回到这里,仅仅是因为不想客死他乡,把那些美景糟蹋了,我这样的烂人就该哪来的死哪去。

我要给旅途的自己偿命了。

去路边摊用七寸不烂之舌把价格打骨折买下了几套廉价冒牌衣服,随后又去了趟药店,斥巨资含泪拿下一瓶一口闷就嗝屁药,不含催吐成分的那种,最后问店员要了一个创可贴,把创可贴贴在药瓶上,再借用店员的笔在创可贴上写下歪歪扭扭的字样:

【回到过去见你。】

在店员劝解声和抢药瓶的动作中我尽数格挡,一撩头发就潇洒走人了。

做完这些后,我可怜的钱包就只剩刚好二百五十块。

这是我全部的财产了,仿佛命运在嘲笑我的智商,我也跟着笑,我真是个二百五。

我把大好年华葬送给逃避现实的旅途,现在我马上就要为它偿命了。

为了让心里好受点,我去了一家看上去很老的理发店。

花了十块告别我那鸡窝一样的头发。

店长是个老头,手艺不错,如果用剃刀的时候能不手抖在我眼前晃的话……

总之,估计这离城再也找不出比这更便宜的理发店了,我很满意。

意满离。

我在公共厕所换上了新买的衣服,背上陪着我走遍各地的军绿色双肩包来到了母校。

志恒一中。

八九点的教学楼还亮着灯,七年前我也曾端坐其中,拿着“圣贤”书一遍一遍地反复研读,那时的我太过稚嫩,迟迟不懂其中的道理。

就比如一句话:

某某地盛产廉价劳动力……

反正说的不是我,我也只是偶尔打打临工,又不以此养家糊口。

我转移视线,落在一处绿油油的成片成片植物上。

围墙的爬山虎一如既往的茂盛,我对这印象最为深刻,这是我和她相遇的地方。

这座城市里有两具尸体,一具是我的童年,一具是我的青春。

我的童年早已被老改新的城市磨成粉散在任何一个地方,我不清楚,反正我知道他不在原位了。

而我的青春,那满身泪与汗水的青春此时就在那片爬山虎中,为它们供给着营养。

校门口的一排公共座椅还在,今晚我就在那睡吧。

这个城市的物价好像在之间变高了,我已经快租不起旅馆了,这些钱还有别的用途。

反正我坐着也能睡着,而且穷游的时候又不是没这么睡过。

现在是还是燥热的夏季,倒也不会感冒,就是蚊子多了点。

我往四周看了看,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其实这个地方还是属于老城区,家家都睡得挺早。

在我不远处的座椅上端坐着一个人,直勾勾地看着学校,好像一座石雕,一动不动。

在我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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