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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614章八大罪,却两败俱伤(1 / 2)

锦衣卫都指挥使郭云深下狱的消息很快就在京中传了出来。
言官们像是嗅到血腥味的鲨鱼,齐齐朝秦砚扑了过去。
其中尤以京山人王宗茂最为卖力。
王宗茂,字时育,京山人(今天属于湖北),至正十九年进士,授行人,后擢升御史。
其人上疏弹劾秦砚,说其父子贪污纳贿、卖官鬻爵。
人家这不是风言奏事,而是实打实举例说明来着。
奏本中,王宗茂说,吏部尚书李希颜是秦党,文选司每次选授文官,秦家都要二十个名额,按照官阶高低作价出售,此事官场人尽皆知。
比如七品州判,售白银三百两;六品通判,五百两。
兵部每次选授武官,他们家也要名额十多个,按级别出卖。
例如,指挥售价三百两,都指挥使柒佰两。
罪二:操纵吏部、兵部选官。
负责文官班序、迁升、改调之事的吏部文选郎中万某,负责武官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的兵部武选郎中方某都是秦砚的党羽,俗有秦氏“文管家”、“武管家”之称。
二部选官,各持簿记,任秦家父子填发。
罪状之三,金银宝玩不可计数。据目击者云,秦家有金银珐琅美人高二尺五寸,甚至溺器(尿器)也用金银制成。
罪状之四,掠夺土地,窖藏金银。在秦家原籍“膏腴田产,投献地宅,不遑悉数”。又于京师相府之后,别置空室五间,“下凿一丈五尺,旁砌大石,上布坚板”,“内皆珍宝金银器物”。秦砚之私蓄,“可以供诸边数年之需”。
罪状之五,豪奴悍仆横行四方。畜养家奴五百余人,勒索州县,骚扰驿递,即使运河中的国家运粮漕船,“亦且让其先过”。
罪状之六,宴饮极尽奢靡。
罪状之七,“臊子在门前,宰相还要钱”。前些时候,鞑子围攻北京城,秦砚不仅漫无御敌之策,而且乘时索贿,当时有一首民谣,传遍京师,远达沙漠:“臊子在门前,宰相还要钱。”
罪状之八,聚类养恶。收干儿义子三十余人,为之爪牙,助其虐焰。
王宗茂的奏本一下,朝廷上下顿时掀起狂风巨浪。
平日里跟秦砚相熟的官员俱都瑟瑟发抖。
李希颜甚至连日不到衙办公,呆在家中写本自劾。
不过,说是自劾,但奏本递上去后,传到六科,差点没把六科众科员肺气炸了。
这哪里是自己弹劾自己,这分明是自辩疏嘛。
堂堂的吏部天官,在奏本中拒不承认王宗茂的指控,只在边边角角说自己行为无状。
比如,宴饮极尽奢靡。
这点人家是承认的。
但人家吏部的一把手,在家里吃点喝点怎么了?
又不是没有这个银子!
至于跟秦砚结党?
诬告,绝对是诬告。
相比于李希颜的【态度恳切】,被王宗茂点名的吏部、兵部中的文管家、武管家就有点给脸不要脸了。
堂而皇之上下班,跟没事人似的。
最后六科的科员打进了吏部和兵部,双方竟然丝毫不顾官员体面,缠斗在一起,这事还惊动了在阁的徐嵩。
徐嵩亲自去弹压,才把这件事按了下来。
至于秦家父子,在如此高压之下,这二人已经连续多日不露面了。
就在所有人觉得,秦家这次不死也要脱层皮的时候,突然,至正帝下诏。
吏部文选郎中万某、兵部武选郎中方某革职、永不叙用。
李希颜,国家艰难之际,不知检点,奢靡滥觞,罚俸三个月。
秦阙革职,秦砚罚俸一年。
……
什么情况?
朝堂上下目瞪口呆。
要是按照王宗茂的弹劾,这些人死八次都够了。
再不济,秦砚也得下台不是。
就仅仅是罚俸?
可让大家更没有想到的是,至正帝又颁下谕旨,王宗茂夸大其词,诬诋辅臣,被降为平阳县丞。
平阳那可是在浙江,现在妥妥的战区,从御史降为战区县丞,这让所有人惊掉了下巴。
这还没完,王宗茂的父亲,广东布政使王桥夺职回乡,永不叙用。
还有王法吗?
还有法律吗?
御史弹劾秦砚,最后秦砚就是罚俸了事,御史自己被降为县丞,其父,一省首牧,竟然被罢官夺职,且永不叙用。
就算是秦阙那个太仆寺的小官儿,皇帝也没提永不叙用啊。
这到底出了什么情况?
皇帝你说话不说话啊。
当初是谁点拨我等弹劾首辅的?
是谁说【且辅相之贤否,君子小人之情状,未易知也】的?
渣男,说话不算话,你玩我们呐?
相比于北京官场底层的小官儿摸不着头脑,大佬们掌握的信息多,看问题就清晰多了。
“王桥是吴兴邦的人,他两是一科同年,而且王宗茂的弟弟还娶了次辅的外甥女!”谢鲲说出了不为人知的朝廷关系网!
徐嵩道:“次辅虽然损失了麾下一员大将,但首辅那也不好过,郭珠这次进京,估计又是一场大狱!”
徐鹤与徐嵩此刻都在庆幸,那日幸亏没有轻举妄动。
现在看来,果然吴兴邦的一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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