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之后彭琅仍旧进行抚摸、亲吻等行为,但车内未见搏斗痕迹,也无因反抗而形成的任何痕迹,广笙的衣物未破损,身上未见伤口,□□无撕裂伤,不足以认定为胁迫。彭琅一方在案件侦办过程的开始从未承认两人发生了性行为,但随后又自认,但其辩称二者系情投意合,未违背广笙的意志。广笙则对于手腕处的淤青出现了前后不一致的证词,先说是由于彭琅掐捏造成的淤青,之后又说是自己因为疼痛而用力握住了自己的手腕,最终,结合现有的证据,法院作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由于此事在学校范围内流传甚广,谣言不断发酵,对广笙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经双方监护人协商,彭琅的父亲作出了一定的赔偿,该案就此结束。
当时由于学校之间的流言传播速度太快,广笙一度后悔不应该报警,情绪出现了激烈的反复,俞今做了很多的安抚工作才让她坚持到开庭,现在想来当时的关注点都放在了广笙的情绪问题上,对于案件本身的证据并没有细究,结合接下来的几篇日记就更让俞今感到奇怪了。
……
“2018年10月1日,一副倒吊的玫瑰素描(无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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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1日,我是被悬挂的玫瑰,你的爱意将我风干,然后我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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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31日,我不后悔我的决定,我伤害了我爱的人,可他不是爱我的人,他活该。他不爱我,不理解我,甚至恨我,但却不愿意放我离开,他用眼泪绑住我,他骗我。世界上没有任何魔法可以把野兽变成王子,我没有任何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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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31日,新的一年快来吧,考上大学就好了,我受够了这个高中,到处都是愚蠢的人。我们约定了会在毕业后重新开始,过去的会永远过去,我们会正视自己的真心,到了那一天,我会告诉你原因,但我更希望你能彻底忘记,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
……
她合上了日记本不想再看,可又突然想起,广笙在信里说已经把证据全部寄给了自己,是什么证据?那个被人拿走的快递,就是证据吗?打败那些人?那些人指的又是哪些人?彭琅?散播流言的高中同学?她闭上了双眼,感觉内心有非常多的疑问,在迷迷糊糊之中,她趴在书桌上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