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之后,俞今坐在书房沉默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打开广笙的日记,她只打开了书桌上的台灯,柔黄色的灯光似是不忍,在日记本的纸张上投射出曲折的光影,仿佛是眼泪激起的涟漪。广笙的日记记录了她高二高三的两年时光,乍看之下没有什么问题,非常小女生口吻,行文长短没有规律,第一篇日记就出现了对彭琅的描述:
“2017年9月14日,今天篮球比赛,我们班男生真的好弱呀,差点被2班的打爆了,还好有彭琅力挽狂澜,最后一个三分真的好神,第一次觉得篮球也很热血。”
“2017年9月19日,好烦人,又要运动会了,为什么一定要强制每个人报项目呢,我跑不动呀,但是好像听说彭琅报了4x100,哎,为什么会有人又会打篮球又跑得快啊,不过他英语很烂就是了,哈哈哈,上帝还是公平的。”
“2017年9月30日,救命彭琅跑步也太帅了吧,超别人半圈,不过给他送水的女生也好多哦,但是,但是他接了我的水!是因为我买的是冰水吗,搞不懂诶。”
……
广笙从高二才开始写日记,开篇就出现了彭琅,姑且可以推断为彭琅是她开始写日记的理由之一,起初对彭琅的评价都非常正向,拍立得的照片也能看出彭琅外表帅气,放在高中应该是很受女生欢迎的那类人,广笙也不例外。
“2017年12月8日,我看见他在操场和一个女生手牵手散步,那个女生好像是5班的班花来着,怎么这样,明明之前还约了我一起看电影好吗,真的是,我不去了。”
“2017年12月17日,原来只有我把随口一说的邀请当真了啊,可能只是觉得无聊才会说和我看电影吧,现在有人陪着他了。”
“2017年12月31日,为什么要零点来祝我新年快乐呢?他说他只祝福了我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
“2018年4月12日,17岁,明明只是长大了一岁,却懂了很多不想懂的事。我以为的爱是眼神离不开、是握住的双手、是怕你伤心,可是好像并不是这样。爱是欲望,是贪婪,是试图得到你的眼泪却不在乎你的心。人有太多面,我分不清,都是他,还是都不是他,一个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样的眼神。我不懂,为什么是我,还是还有别人和我一样,我不喜欢他的眼神,不喜欢他的手,不喜欢他领口的茶渍。”
……
“2018年4月25日,我会和他做一个交易,这样他会得到他想要的,我也会得到我想要的。”
……
如果那张合照日期的5月3日指的是2018年5月3日,那么广笙在2018年4月25日的日记中所称的交易难道就是指的这张照片?俞今突然回忆起当时彭琅的律师对强jian指控的辩解,两者皆为高中生,心意相通后结成情侣,对性行为有着天然的好奇心,即使发生了性行为也并未违背广笙的意志。广笙的说法则是,彭琅对她说让司机顺路送她回家,于是她就上了车,上车之后开了一段路,彭琅让司机去买瓶水,司机停车离开以后他就开始抚摸她的大腿和胸部,她拒绝了很多次,但是彭琅没有停下,她想要开车门,却被反锁了,不敢大声叫,因为害怕被人家看见,然后彭琅对她实施了插入式性行为。这个案子为什么不足以定罪,一是彭琅和广笙有很多亲密合照,此为彭琅一方用来证明其和广笙是情侣关系的证明;二是广笙在被实施插入式性行为之后洗了澡,无法进行鉴定;三是广笙的校服未见破损,内衣物上也未见精/液,身体上有部分吻/痕和淤青,但不是挣扎导致。
俞今突然觉得这个案件非常奇怪,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已经入行五年,见识和经验都已经比刚入行时更多,当时自己仅根据广笙的证言就对彭琅具有犯罪事实深信不疑,可是现在想来却觉得缺少了很多证据。比如事发路段的监控,彭琅和广笙起初都声称不记得车子停在了哪个路段,警方便对司机进行了询问,司机称将车子停在了学校北面靠近铁轨的道路上,这条路离学校并不远,因为道路两旁树木成荫且车辆稀少,是一个浪漫且出名的拍照打卡地,在附近上学的学生不至于不记得这条路。在警方调取监控之后发现,车辆在该路段停了45分钟,然后彭琅和广笙下车,在路边走了一段路,两人并未发生争执,不久后司机提着商品袋返回,彭琅便牵着广笙的手回到车上,然后车辆开走。再根据广笙和其母亲的证言,在彭琅送广笙回家后,她立刻就洗了澡,广笙的母亲按照习惯在其洗完澡后前往浴室拿取脏衣物并清洗,开门时广笙还未穿齐衣物,身上有一些不明痕迹且其心情低落,其母便厉声询问,过程中广笙一直一语不发,很久之后在哭泣中颠三倒四地诉说了当日的经历,其母旋即报警。
罪与非罪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证据能够证明彭琅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广笙的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在广笙的证言中,彭琅掐住了她的手腕不让她离开,导致其手腕处留有部分淤青,此行为不足以认定为暴力行为。其表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