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多言,光是宋七叔这副心虚样子,就能看出“谋财害命”的罪状不假了。
宋云书目光坦荡地望向高堂:“时过境迁,已有近乎半年之久,人证可劳大人去找来为我瞧伤的大夫、家父家母葬礼上来的亲友,皆可为民女作证。”
“至于物证,我的伤疤自然就是最好的证据。”
那件事她并没有亲身经历过,只是在穿越过来时,听两个妹妹说起的。
本来的云娘因此而丧命,这一句“谋财害命”并不为过。
宋云书想,她或许也算在帮云娘报仇了。
司谏与沈太守低声商议了一会儿,招呼了衙役过去,安排他们兵分几路去找宋云书口中提到过的证人,才复又将或是怜悯或是叹息的眼神看向她。
“伤疤为证,那么证据何在?可需我让女仵作领你去后头查看?”
这话说出来也算是考虑周全了。
毕竟要是伤疤所在之处较为隐秘,当众展示会损了女子名节。
宋云书摇头:“无碍。”
她的右手还未彻底痊愈,便用左手卸下发间梳篦。
见雁娘乖巧地伸手来接东西,宋云书不由莞尔,将梳篦放在她手上,又依次取下固定用的发簪、绸带,及至乌发倾泻而下,垂落身后。
她的发质细软,乌黑发亮,像是一道蜿蜒流淌的瀑布。
宋云书微微侧过头,单手捋起一侧的发别到另一边的肩上,露出圆润的耳垂和半截纤弱白皙的脖颈,朝上方扬起。
她压根儿不用再解释什么。
少有人知道在惯常挽得一丝不苟的发中,接近后脑的位置有一块婴孩拳头大小的疤,最初的痂已经去了,剩下的样子不狰狞,但也不好看。
伤疤位置的头发本是大夫为了治伤剔去的,可惜日后也不一定能再长出来。
那块疤痕也很醒目,她只是撩起头发,在场之人几乎都能看清。
宋云书平日里总是温柔美丽的,孝期各类素色的衣裳也会配上得宜的发饰妆点,无需华丽繁复,她就自成一派风韵,浅淡的,清丽的。
直到这块疤痕突兀地破坏了她的美丽。
满场鸦雀无声。
伤的位置一着不慎就能让人殒命,没有人去质疑,就是宋七叔也不敢说话。
站在外围的人中,沈九情绪是最外化的。
她拿宋云书当合作伙伴,也是难得的朋友,就自然会为她的伤痛而心疼,对着哑巴了似的的宋七叔愤然不已:“你也算枉做人叔!”
赵枕流则紧紧抿着唇,看了一眼便不愿、也不敢再看第二眼。
谢子迁的神色依旧淡淡,只是熟悉他的人能感受到,他眼中沉下的叹息——触景生情不外如是,他见过亲族血流成河的场面,依然会为她的伤而感怀。
那块伤疤的位置实在是太像了。
太像斩首时,因刽子手下刀优柔而留下的印记。
唯独司曦,他的眼中映出女郎柔软而坚定的姿态,却只在心中蔓生出欣赏。
宋云书倒没有博同情的意思,或者说,她博同情的目的只是高堂上做主的两位官员,也深知不能过度的道理,须臾便将头发放了下来。
长发一半落在肩上一般垂在身后,衬得她看起来更加楚楚可怜。
“大人,这便是家父家母头七之时,七叔母因我不愿交出家产将我推下绣楼的证据。”
司谏颔首,看向宋七叔:“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事情到这个地步,宋七叔知道自己无力回天,可又想挣扎一番:“时间过去那么久了真相谁还清楚呢?总得、总得再有别的证人……”
这话他自己都说不下去。
宋七叔的声音不自觉就越来越弱,直至听不清楚。
司谏与沈太守相视一眼,以他们多年判案的经验来看,自然晓得宋七叔是躲不过这罪状了,只待最后证人的证实。
衙役传唤来的果真就是三个普通街坊,至于“谋财害命”的罪名,宋氏亲属大多不常居庐江,但也好歹弄来了一个参加过葬礼的远房堂叔,并治病的大夫。
三个街坊大半夜的被吵醒,不敢对官差发脾气,就将矛头指向惹出这桩事来的宋七叔。
别说是强行带走了人,就是宋七叔前几日每天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去、闹了什么事又赶了什么人,他们都能如数家珍。
就连宋云书听着都要惊叹一番。
——果然论八卦看笑话还得看普通百姓。
再就是那位大夫,街里街坊地常看的病也就是风寒发热,再多不过是摔断了腿、干活折了手臂,云娘那日可怖的伤势他都是记忆犹新。
说完自己的所见所闻,大夫叹了口气,朝宋云书笑道:“也是女郎福大命大。”
其实不是的,真正的云娘并未得救。
宋云书不自觉地抿了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