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捉弄(1 / 3)

两人最后检查了一遍笔录,确认无误就要离开。钱英突然急切地探长身子,充满希冀又忐忑不安地看着薛兰泽:“薛、薛律师……”

薛兰泽顿住脚步,回头看向她。

钱英眼底的浑沌与死气沉沉彻底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是被谁不由分说地注入一把火,将笼罩眼前的惶惑、迷茫与不知所措撕得粉碎。

她乞求又卑微地看着薛兰泽,就像看着最后的救命稻草:“你、你真的能让我从这儿出去,能让我再见到我女儿吗?”

此时此刻,她和薛兰泽的位置十分微妙——一个半伏在桌上,一个居高临下地站着。就着这个不平等的姿态,两人目光短暂交汇,紧接着,薛兰泽弯起嘴角。

“如果你说的是真话,”薛兰泽一字一句道,“我会尽我所能。”

她对钱英颔首示意,旋即头也不回地走出会见室。

陆临渊紧随其后,只听会见室的大门在身后关上。那动静十分耳熟,因为两个月前,他也曾坐在阴暗的房间里,以嫌疑人的身份目送薛兰泽走出那扇门。

可能是那段经历对他的触动太深,陆临渊的话音微不可察地柔和了八度:“你刚才跟钱英单独说了什么?”

他咬重了“单独”两个字,薛兰泽当然明白他的暗示,依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以及刑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否则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这就是令无数刑辩律师闻风丧胆的——律师伪证罪。

“放心,我不会为了一个钱英赔上自己的职业生涯,”薛兰泽平静地说,“我只是告诉她,她只有洗脱罪名,才有机会弥补之前的过错,以及……她女儿也未必想看到母亲坐牢。”

陆临渊于是没再说什么,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他心知肚明,像薛兰泽这样的法律人,心里始终有根条分缕析的线,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能做的做到几分、会有什么后果,全都一目了然。跟她谈法律、谈规定,无异于班门弄斧。

“你心里清楚就好,”陆临渊轻轻一叹,旋即转移话题,“这个案子……你想怎么打?”

薛兰泽沉吟片刻:“我想做无罪辩护。”

陆临渊顿了半秒,抬手掐了掐鼻梁。

陆支队并不认为钱英是4·14投毒案的真凶,刑侦人员本能的直觉以及现场遗留下的蛛丝马迹都在告诉他,当时现场的还有一个神秘的“第三人”,这个人跟钱英、跟包建白都有千丝万缕的关联,甚至极有可能是真正的凶手。

但直觉也好,痕迹也罢,终究不是确凿的证据。因此怀疑只是怀疑,做不得数,也当不了呈堂罪证。

“你想从哪个角度打?”陆临渊说,“要做无罪辩护,你就必须向法官证明,钱英不是谋害包建白的凶手……当然,她可以在法庭上翻供,可这时翻供有多大风险、法官又是否会采信,都是未知数。”

薛兰泽比他更清楚这一点,她打了上百起案子,已经形成近乎本能的条件反射,只要一眼扫过卷宗,就能从长篇大论的套话中挑出漏洞和难点。

但她敢做无罪辩护,就是想好了通盘策略:“其实自始至终,警方掌握的最有力的证据就是钱英遗留在现场的头发丝,至于其他的——作案条件也好,犯案动机也罢,都是带有倾向性的主观臆断,不能作为一锤定音的铁证,所以……”

“所以,你想找到现场还有第三人存在的痕迹,”陆临渊顿住脚步,转身平静地看着她,“就像你当初替我辩护时那样?”

薛兰泽没有否认:“这是最妥当的策略。”

陆临渊有点无奈:“但是到目前为止,你还没有第三人存在的确切证据。”

薛兰泽耸了耸肩:“所以才要找……不然我凭什么收那么高的委托费?”

话说到这份上,陆临渊知道自己劝不服薛兰泽——当然,他也不是真想劝服薛大律师,只是想借此试探她有几分把握。虽然薛兰泽态度坚决,显得底气十足,但陆临渊心里清楚,她其实并没有万全的把握。

就好像当初她替自己辩护,虽然这混账玩意儿表现得信心满满,仿佛横扫江湖、战无不胜,但是直到站上法庭的那一刻,她才真正有了赢下官司的底气。

“……我仔细想了想,你昨晚的分析很有道理,如果钱思颖关于X/Q的指控是真的,她很可能不是第一个受害者,”薛兰泽顿了片刻,沉吟道,“我想去包建白的住所看看,说不定会有线索。”

陆临渊下意识道:“那我向检察院提起申请,不过需要一点时间……”

薛兰泽似笑非笑地一挑眉:“谁说非得检察院批准才能去?”

陆临渊:“……”

“没听过先上车后补证吗?”薛兰泽拍了拍他的肩,语重心长道,“年轻人做事要变通,活人不能被尿憋死。”

陆支队的拳头不知不觉攥紧了,指节“嘎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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