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会对日期记得那么清楚,又怎么会跟在死者陆炳森身后?”
“因为那天是我和炳森的结婚纪念日,我们说好了晚上一起吃饭,”许婉怡有些伤心,“那阵子,炳森的情绪很不对,整宿整宿睡不着觉,还经常一个人发呆。我问他怎么了,他也不说,我不放心,总觉得他有事瞒着我。”
程剑又问:“那你怎么知道,他去见的人是被告?”
“因为我见过他!”许婉怡细细的咬紧牙,“有一次,我去炳森公司找他,看到他和姓陆的……和被告在一起说话,两人好像还起了争执。我觉得蹊跷,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记住了他的长相。哦对了,他俩吵架时没避讳人,就在我老公的公司门口,当时很多人都看到了,你们不相信可以去查!”
程剑:“因为你记住了被告的长相,所以当他和叶炳森在小巷里见面时,你一眼就认出了他?”
许婉怡点点头,脸颊绷得死紧:“对!他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他!”
程剑:“能具体说说当时的情况吗?比方说,当时是几点?你离他俩多远,是否看清了被告的长相?以及,他俩具体说了什么?”
许婉怡的记性很不错,一个多月前的对话,到现在都记得分毫不差:“我特意看了表,当时是晚上八点半,我没敢太靠前,躲在拐角里,离着大约有五六米……他们身后有盏路灯,我借着灯光,很清楚地看到他们俩的脸。我听到我老公和陆临渊说:时间太仓促了,我来不及,可能要多几天。”
“陆临渊说:最好尽快,我们的时间有限,等不了太久。”
“我老公问:我弄到手之后,怎么给你?”
“陆临渊说:你等我消息,我会联系你的,你别轻举妄动。”
许婉怡话音一顿,听到身后旁听席上传来低低的抽气声,咬牙道:“当时,我听到我老公问:这件事,真的能彻底解决吗?”
“陆临渊说:我尽力而为。”
程剑和薛兰泽都心知肚明,这桩案子的针锋焦点只有两个——
第一,陆临渊是否滥用职权勒索财物。
第二,陆临渊有没有故意杀人。
如果说,单听这段对话还有些不明所以,那么联系起陆临渊几次三番上门找天宏基建的麻烦,以及警方在陆临渊家中搜查到的赃款,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陆临渊在威胁叶炳森!
他用所谓的“清查假账”作为交换条件,胁迫叶炳森给足好处,而叶炳森这个小小的财务总监既没有和刑侦口正支队长叫板的能耐,也没这个胆子,只能委屈认怂破财免灾。
这个猜测合情合理,虽然构不上直接证据,却足以将陆临渊钉死在“滥用职权”和“敲诈勒索”的耻辱柱上。
底下的议论声越来越大,连角落里的风篁都担忧地皱起眉。
程剑向审判长点头示意:“我问完了。”
审判长再次转向薛兰泽:“辩护人有问题吗?”
薛兰泽从笔记中抬起头,连眼皮都没掀动一下。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会再次放过这轮发问时,只听她平静却清晰地说:“有。”
审判长打了个手势,示意她随时开始。
薛兰泽笑了笑,忽然站起身来。
刹那间,偌大的审判庭鸦雀无声,连呼吸都几不可闻。
国内庭审和欧美不一样,指望律师像美剧里演绎的那般走来走去不太可能。出于维持法庭秩序和尊重法官的考虑,大多数律师都是坐着发言,薛兰泽却偏偏是个异数。
她不喜欢坐着,而更习惯用站立的姿态陈述观点。如果研究过她的庭辩就会发现,这女人仿佛一头披着羊皮的猛兽,在大多数时候都很好的收敛起獠牙和利爪,假装自己温驯又无害。
可当她起立的刹那间,所有伪装被一把撕碎,猛兽的攻击性显露无遗。
“许女士,”薛兰泽的语气很温和,忽略她的气场,几乎带出几分怜悯的柔和,“您方才说,二月七号当晚,您借着路灯的照亮,看清了被告的脸?”
许婉怡流露出十分明显的戒备:“没错。”
“您能否具体描述一下,当时路灯在什么位置,您的丈夫叶炳森和被告又是以什么样的角度对着路灯?”
许婉怡没想到她会从这个切入点发问,愣了片刻才道:“我刚才说了,路灯在巷子的拐角处,他俩一个背对巷口,一个面对巷口,所以我能看清被告的脸。”
薛兰泽:“您还记得,被告离路灯大约有多远吗?”
许婉怡想了想:“也就两三步的距离。”
薛兰泽确认道:“所以,被告当时是背对路灯、面朝巷口,而您则借着路灯,看清了他的长相?”
许婉怡毫不犹豫地点点头:“是!”
薛兰泽转向审判席:“辩护人申请出示三号证据。”
三号证据是一张照片,时间同样是晚上八点半,地点则是在东川巷的某条巷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