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是一片空地,零星有石块堆积。
辛白起身翻出墙外,远远看到大约三百米外有条小河,是这处客栈的水源。
如果小女孩儿从狗洞处钻进来,前往大厅,先不说会不会惊到马和不远处如厕的小二,也需要经过帮工入住的集间。
她还瘸了一只腿,虽然并不能完全排除能够不惊动任何人的可能,但这难度属实有些大。
这样想着,辛白同斗篷人一道去了帮工住处。
两人刚到,便见到小二也在,正与他们低声说话。
见到他们两人,小二赶紧上前:“哎呦,两位客官,后院杂乱,您怎么来这儿了。”
“问帮工些问题。”斗篷人看着他:“方才,你们在说什么?”
小二搓了搓手:“这几天客栈都不开张了,我得安抚安抚他们。”
辛白朝那几个帮工看去。
店内帮工除了小二外,还有四人。
一人是主厨,还有一个管切菜、端盘、刷碗的下手。
另外两人,一人管店内扫撒,一人管其他杂七杂八的。
主厨是个30到40岁左右的男性,据他所说,他已经来到这里工作一年了。
这里又不是镇子,只是个客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流浪狗都少,更别说什么叫花子了。
管理店内扫撒的是个年岁50多的大娘,她似乎耳朵不太好,与她沟通花了许久。
大娘已经在这里十年了。
据说是老板的表姐。
辛白道:“既然这家客栈已经在这里百年了,为何大娘你才在这里十年呢?”
大娘回道:“因为十年前,他才继承这家店。”
客栈确实存续了百年,然而上任老板却只有一个女儿,现在的老板是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才在人家百年之后,成了老板。
“既然如此,那上任老板的女儿如何了?”
大娘摇了摇头,她也不清楚,但她又回答:“好像是精神有问题,她总是疯疯癫癫的,最后离开后再也没回来,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你们是一次也没有见过那个女孩儿吗?”
四人齐齐摇头,大娘说道:“那孩子脸都被毁了,就算见过,我们也认不出了。”
辛白听出话里的背景,又问道:“这么说,也是可能见过的?”
大娘回道:“我们这里也有许多带着孩子赶路的客人,偶尔也有带着小童的富贵人。有过一面之缘也不可知。”
辛白又想起老板的反应,又问道:“不知老板可有孩子?”
这回大娘道:“有的,不过孩子她娘发疯时,也带走了孩子。”
辛白赶紧追问:“可知那孩子是男是女?”
大娘摇摇头。
小二接口道:“正是老板孩儿丢了,才收养的我。”
小二本人是从小长在客栈,被老板收养的。他说老板待他极好,把他当儿子养。小二也准备好好给老板尽孝。
一听他从小长在这里,斗篷人深觉他应该知晓很多事情,可他又说从没见过那个女孩儿。
“你既然被老板收养,老板应当会跟你提起他的亲生孩子吧。”斗篷人发出疑问:“可说过是男孩儿女孩儿?”
“两位客官是觉得那女孩儿可能是老板的孩子?”小二惊的冷汗都渗了出来。
辛白回道:“只是有这种可能,你不必太过担心。”
听辛白这么说,小二沉默了一会儿,像在回忆,才答道:“老板并未明说过那孩子性别,但言语间可以推测,大概是个女孩儿。”
斗篷人点点头。
问到这里,已经差不多了。
斗篷人最后发了话:“本朝律法规定平民作证之义务,希望你们所言句句属实,若有隐瞒欺骗,我也不会轻饶你们。”
几人连连点头。
再次回到大厅,大汉已经出来了,见斗篷人、辛白和小二一起进来,高声朝小二喊到:“小二!你家老板还没醒吗?”
小二条件反射一激灵,结巴道:“还……还没醒。”
大汉嗤笑:“到底是收了什么刺激,能晕倒这么久,别那女孩儿,就是你们老板杀的吧!”
听他这么一说,小二竟然激动起来:“你!你不要血口喷人。老板为人和善,连只狗都不敢杀,怎么敢杀人?”
“你这么激动做什么。”大汉逼问:“莫非是心虚?”
斗篷人却道:“人应当确实不是老板杀的。”
大汉斜睨斗篷人一眼。
辛白也朝他看来。
斗篷人解释道:“如果是老板所杀,绝对不会让尸体大庭广众之下出现在客栈内的。”
大汉却翻了个白眼:“也许杀人未遂,那女孩儿拼着口气从狗洞钻进来报复。”
也不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