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 2)

同情心面前,饭碗和一家老小更重要。

老师出了校门都想掩盖自己的身份,好从旁边坦然走过去,责任心成了折磨他的罪魁祸首。我当然也学会了卷裤腿,刚从农村来到城里的我生怕跟不上步伐,有什么就赶忙学什么,相似才能相溶嘛。

他的裤脚松紧露在外面,包裹着一截白净脚踝,凸起的骨头上依稀可见青色血管,看得出来他已经很费心想挡住脚腕了。

有人在为脚踝盖不住而烦恼,而有人对长长的裤腿无可奈何。

他膝盖处有两个小熊并排而坐,头亲密地凑在一起,应该是裤子磕破了补的补丁。我的手不自觉地摸了摸膝盖处的破洞,心中对这个小熊又多了几分亲近的欲望。

他和最后一排正在熟睡的全班倒一成了同桌。

黑色书包被甩进桌仓,几本书垒在桌前,两臂弯曲架在桌子上,下一秒头埋了进去。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我甚至相信这一秒他已经在做梦了。

后来知道,他叫杜康。怪不得那日我竟有几分醉意。

我们班是凭成绩排座位,从第一名到最后一名,每次考完试可以重新选座位。这让排名靠前的同学有一种手握大权,天下将倾否全在手掌翻覆之间的感觉。当然,现实确实如此。

我成绩一塌糊涂但油腔滑调说话总惹人大笑,幽默是难得的优点,但我想我只是为了以此来掩饰我初入城市的局促和不安。

因为笑这个动作下人大概率是放松的,只要我做的事让人发笑,就不算太糟。

或者说别人在笑着我才是放松的,别人若板着脸散发着愤怒的气息,那我也会战战兢兢心跳如雷,开始从头到尾分析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

所以惹人发笑是最一举两得的做法,这样的讨好成了习惯,演变为我的幽默。

我以为化妆、打扮,在意外表,都是不三不四的表现,我对美丽感到耻辱,所以我朴素的像刚从地里挖出来。

这也成了我幽默的一部分,我自损滑稽的外表来成全两者的放松,我以为是划得来的。

中学时代的地理位置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交友圈子,从门口到窗户,座位分布是“2-3-3”,中间的前三排基本就是全班1-9名。

有人说上学时的座位决定了未来社会上的地位,我这样用力的幽默打动了那位总考第一的同学,他找了班主任申请换座位带着我,于是我得以依靠贵人相助攀权附势,混入上层社会的交际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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