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的出现,又自然而然地,算是分手吧,也不能说是分手。如果我没有被赶出家门,我和她最终还是会结婚的。”
“贵圈真复杂……”我挠了挠头,对于这种婚姻观和恋爱观感到很新奇,仔细想了想,商人最重视利益,爱不爱的,真的不重要。
即使是相爱的人最终携手步入婚姻殿堂,能抵挡得住生活中鸡毛蒜皮小事搓磨的,又有几人?
况且时光真的是很神奇的东西,日久生情是常态。相处久了,即使不相爱,也难分离。不舍分离的原因,除了习惯了之外,还有孩子、财产利益。全天下大多数不相爱但也不离婚的夫妻,都是这样的吧。
而且拥有相同成长背景的人,生活习惯更相似,价值观也更相合。门当户对,是千百年来统一的婚姻标准,没什么不对的。
想通了之后,就觉得舟清河和大小姐的关系十分合理了,“就是说,她和她男朋友是玩玩性质的,无论她有没有男朋友,喜不喜欢你,最终都会和你结婚,甚至婚后她还有男朋友,也无所谓,是吗?”
“你可以这么理解。不过我还是希望和自己伴侣之间是相爱的。”他撇过头去,盯着窗棂上两只避雨的鸟雀。
那两只小鸟儿抖了抖翅膀,相互依偎着立在一起,毫不在意屋里两只人类的眼光。
“你竟然是个纯爱战士。”
“那么你当初选择找我买面,而不是其他人,是不是就是因为我长得跟大小姐有些相像?想搞替身文学?”
别以为我忘记了昨天妍妍说的,我和大小姐长得像这回事。
昨日不当场提,是为了给彼此脸面。
虽然我也觉得这个猜测很好笑,但遇到舟清河这件事已经足够戏剧性了,再来点小说情节,也不是不可能。
“像吗?”
我:……
“我没那种恶心的趣味。选择找你,是因为确实走投无路了,刚好遇到了你,觉得你看着就很心善,肯定会施以援手的。”
他转过头来眯着眼睛打量了我一眼,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没想到我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我不自觉地捏紧了拳头,额角青筋暴起,咬牙切齿,“不要以为跟我熟了,说话就可以这么放肆。”
他耸了耸肩,“我以为你爱听实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