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惊蛰,万物复苏。
“一想到你也流着钱家的血,我就恶心!”
“不过你也应该觉得庆幸,要是没有钱家,你几辈子能进这样的大宅院?好得也是做了两年嫡出小姐,够你去下边显摆了。”
“温流儿,人呐,贵在自知,你得知足了。”
这头还没说够,又有个娇俏女声接过话茬儿:“兄长别这么说,咳咳,大姐也是为了给我治病,咳咳咳……”
钱让小心翼翼地轻拍着钱妤婕的背,敛眸嗤笑:“凭她这乞丐也配让我钱家嫡出大小姐感恩戴德?当了两年钱家女儿,还真认不清自个儿了?”
平日里温谦守礼的公子哥儿,摇身一变,面容扭曲如毒蝎,令人望之生惧。
接着他降低音量对钱妤婕说:“阿妹,你才是我亲妹妹,别为了这么个有娘生没娘养的小杂种,脏了自己的身份。”
钱妤婕拿帕子捂着嘴轻咳,低眉顺目,没有人看见她眼中闪过的阴毒。
“妤婕,钱兄,伯父让我来叫你们用饭。”
吴温仁大踏步走进逼仄的暗室,一袭白衣,面如冠玉,跟这阴暗潮湿见不得人的暗室格格不入。
“温大哥,”钱妤婕浅浅低头,娇羞一笑:“那我们这就离开吧兄长,记得叫人给阿姐拿饭菜来。”
钱让冷笑一声扶着钱妤婕离开,前脚还笑得满面春风的吴温仁便冷了下来,面无表情地走到温流儿旁边,抬腿踢了两脚。
“乞丐就是乞丐,还妄想跟我议亲,凭你也配?”
说完,他便像脏了脚一般急步离开。
哐当一声,密室又被关上,与温流儿一起留着这里的,除了老鼠,就只剩馊菜和粪便的味道。
手上的伤口还在滴血,温流儿却像是失去了痛感一般,只是盯着伤口恍神。
应该也不会滴很久了吧。毕竟连着被放了六天血,除了几口馊菜也没吃什么,也没几天活头了。
她现在连抬手都觉费劲,想自嘲地笑一笑都要攒好久的力气。
可她知道,这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明天就是第七天,按照之前听到的说法,明天就要把她的血放干为钱妤婕治病了。
能不能治病不好说,但她却不想那样死,今天恰巧吴温仁来吃饭,或许是为了提前庆祝吧,又或者是商议他跟钱妤婕的婚事。无所谓了,总之今天因为吴温仁的到来,钱让暂时忘了喂她吃软骨散。
阴暗的密室,只有两米高的墙角有一处气孔,阳光刁钻地照了进来,恰巧打在那碗馊饭上。
温流儿咬着牙,用上肢的力量拖动已经废掉的下半身,好半晌才爬到碗边。
浑身上下都被和着血的汗水洇透了,头晕目眩地喘了好几口粗气,她才颤颤巍巍又犹如有万钧之力般举起破碗砸了下去。
哐当一声。
清脆的碎裂声沉重地砸在草席旁,犹如春雷一般轰烈。
碎片划过喉咙,鲜血飞溅出去,没有一丝犹豫。
身上吃痛,手瞬间脱力捶打在冰冷的地面上,她歪头斜眼看着光里飘飞的尘土。
老话说“吃什么补什么”,她今天才知道,原来吃人,可以成为人上人。
或者说这些所谓的人上人,都是要吃人的。
但使情亲千里近,无情对面是山河!
如果有来生,她再也不需要家人了……
暑天毒辣的阳光从破庙屋顶的大洞射进来,像弩箭一般刺中一具枯瘦的身体。
温流儿双眼失神,仅凭着最后一丝求生的本能爬到阴凉处。
她不是死了吗?
现在这是地府吗?
但很快,她便从周围的环境和自己的打扮判断出——这不是地府,她重生了!
还好老天有眼,见不得好人一直受苦。
但她没有力气深入思考了,干燥灼热的喉咙让她时刻倍感煎熬。
她想端起草垛旁的破碗喝点雨水,但她着实一丝力气也没有了,随便动一动手指,呼吸便会重上几番,肺里因缺水火辣辣的,好像随时都会一口气上不来一头栽下去似的,最后只能趴在地上像狗一样舔着碗沿。
喝了半碗水,人也清醒了不少,她翻过身盯着屋顶的破洞看了好一会儿,又低头看了眼完好无缺的四肢。
破败的荒庙里,忽然爆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笑,沙哑得刺耳,仿佛是要把心肝脾肺都笑出来一般。
半人高的草垛另一边还睡着几个养精蓄锐,只等日头下去就出门乞讨的,被温流儿的大笑吵醒,皱着眉开始破口大骂。
“没娘的玩意,要死抓紧的,别耽误大爷我睡觉!”
“就是,我以为刚渴死了,怎么还活着?”
“疯了就去城北投河,别脏了大家伙落脚的地儿。”
……
一人一句,停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