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乎是被口渴给叫醒的,起了之后闻到自己浑身浑身酒气刚喝的水都差点又吐出来,我立马进浴室洗了个澡,回忆起昨天的状况。
除了方荼那句话我记忆尤新,其他的事都滩浆糊似的混混沌沌,我深呼吸了几口走到冰箱前随便拿了两片面包嚼了起来,眼神不由自主地望了望三楼。
我们俩其实每次都差不多时间出门,这个点她应该快下来了,我又咬了一口面包,没过一会就听到熟悉的“早。”
紧身短top,破洞牛仔裤,手里还挽着一件复古小皮夹克。
这次我没惯例也说早,而是问她“你要不要吃早饭。”
她出乎意料的没拒绝,说“好。”便走到餐厅。
“那你稍微等我一会,我做点。”
“你还会做饭?”语气仍然如旧,但多了一丝疑惑。
我想起她第一天来我家就是帮我拿了外卖,忍不住挑起嘴角,一边煎着蛋一边说”会做,只不过一个人做完就不想吃了,你是不是都不吃早餐。”
“想得起来的时候会吃,大部分时间都懒得吃。”
我有在锅里放了几块培根,热了两杯牛奶,烤了面包就端过去给她,我自己也打算坐下来再吃点。
“懒得吃确实是像你会说出来的理由。”
“还有,昨天晚上谢谢你。”
“不客气。”
她没有再说话,只是认真吃着我做的早餐,随即我也不再说话,只是隐约觉得,对于我和她来说,只是一周就从陌生人到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的朋友,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我们就这么沉默的吃完了早餐,最后她帮我拿餐盘到厨房,我伸手接她递给我的杯子的一瞬间,心头荡过一丝无法言说的感受,像寒冬时节喝到的第一口热茶,又像盛夏炙热的日光。
坐在办公室我一直试图弄明白当时哪种感受到底是什么,它长久的流动在我身体中,在等着我的唤醒。
但我无论如何把自己重新置于今早的情形,也还是没办法把模糊转为具象,好像缺了点什么,我叹了口气,逼着自己专心伏案工作,那个感觉不知觉的渐渐散开了,苦恼消失了我反而神经的有点怅然若失。
脑海里时不时就会出现方荼早上安静吃着饭的片段,思绪完全被我的臆想牵着走了,工作效率创了新低。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二楼的灯亮着,我换完鞋到客厅,看见方荼坐在沙发里全神贯注的玩手机,发现我站着,就起身道“你回来了,那我上去了。”
我一时没从她原来在等我的事实中缓过劲,大脑有两秒的宕机。
“你在等我?”
“嗯,怕你和昨天一样。”她顿了一下又说”昨天的事应该和我关吧。”
关心人的方式还挺特别,我含笑盯着她的眼睛“确实和你有关,不过已经解决了。”又正色道“谢谢,昨天和今天都谢谢。”
她对我点了点头,转身走了。我一路看着她上楼,发现她耳根泛红,仿佛一颗朱砂痣,在我眼里挥之不去,最终落在我心上。
我发觉我好像知道上午那种感受怎么形容了,是怦然心动。
是我喜欢她。
人生前25年,我拒绝了不少向我表白,或追求过我的女人,被拒绝后有人会问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我说我不知道,不是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是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
到喜欢真正轻飘飘坠落的这一刻,我无师自通般的明白了喜欢根本没有定义,只是很简单的我喜欢她,我喜欢方荼。
我呆滞着站在原地,直到腿麻才坐下,她好似按亮了埋藏在我身体角落里名为喜欢的开关,遇到她那一刻才会浮现的开关。
我要追她,从接受喜欢方荼到作出要追她这个决定,是我迄今为止里唯一一次如此迅速且毫无准备就上场的“战斗”。
而后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想着要怎么开始这个突如其来只有标题的计划,几乎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来应对,思来想去了半宿发觉我不该用对待客户的心情来对待她,潜意识里一直盘旋的顺其自然也慢慢占了上风。
时钟已经转向凌晨,我毫无睡意,我确定方荼就在我家,也确定这一切都是真的,但还是让我觉得虚无缥缈的抓不住,我急需一个更笃定的确认。
几乎是一夜没睡,我早早的在她必经之路上等着,为了和她说一句早安,也为了让我悬浮的心落地。终于她下楼走了过来,我如愿以偿的听到了她的声音,熬夜的疲惫像一缕烟就那么不见了。
“你熬夜了吧。”她盯着我的脸问。
“也没,就是有点失眠。”我摸了一下眼睛说。
“注意休息,我先走了。”
“好。”
目送着她离开,自己也收拾了一番去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