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此岸不解意(1 / 4)

他之于我一见钟情,他说。

两年前的一个午后,记得那时我穿了一身素娟罗裙,系腰处绣了一柄梅枝,外拢着淡绿色的纱袖。而他,一身墨衫,书生意气,站在暖白的光线里,挥着手冲我笑,笑灿如骄阳。伴着空气中的花草香冲进鼻翼、漫过心肺,至浸入百骸。

那时,我竟被他晃晃晕了眼。

我们走到了一起,他很喜欢听我弹琴,不知疲倦一听便是几个时辰,他有很多乐器,萧、琴、陨,每样都会一些。但他最喜欢的还是一只木笛,每次听我弹琴到兴起时,便会从腰间取出它,合着琴音即兴吹奏起来。

一年前,我在他的住处发现了一把琴——那不是一把普通的琴,墨兰色的琴额上雕刻了一朵绿荷,栩栩如生,仿佛凑近一些便能闻到荷花香,琴弦保养的很好。伸手拨弄,韵调流转冗荡不息。他平日便好书画乐理,收集古琴也不奇怪,只是这把珍贵的荷花琴从未听他提过,我抚摸着琴弦,发现了那刻在琴侧的一行小篆:

“XX与朝暮永结同心”,XX是他的名字,但朝暮却不是我。

朝暮是谁?

这是我当时脑海里唯一的想法,最终还是在见到他时问了出口。问他时,我细细地望着他,能清楚的看到,他眼睛里的光黯了一瞬。

“往事罢了”,他笑着语气轻淡。

后来,我还是从他亲友那里打听到了这段往事。

朝暮,是他的前任。

他们说,朝暮啊是个傻姑娘,从小与他相识,6、7岁便跟着他来成都拜师学艺。小时候只知道跟在他后面,爱哭,惹得鼻子总是红红的,说话细声细气。后来机缘巧合下拜得高人习剑,从此身后总背着一把半人高的巨剑,听人说修的是山居剑意。

长大后倒不哭了,总是傻呵呵的笑,嘴唇肉嘟嘟的也合不拢,露出两颗白净的牙,若是有谁和她聊上几句,她便用两只圆溜溜的黑眼珠瞅着你,咧着嘴笑,即便是你当着面叫她傻姑娘,她也仍是笑,一副憨憨的样子。

“那后来他们为什么分开呢?嫌弃她傻吗?”

“这便不知了,这些是我们所见,其他未见的问他一字未讲。”

“那她现在在哪?”

“他们分手不久,朝暮就向我们辞别只身去了洛阳,一开始隔月还会有书信寄过来,现在也没了联系。”

去洛阳吗,她该是有了多大的诀意,才能放弃生活了十多年的故地,放弃了旧友,一人前往陌生而繁华的东都呢?

后来在我的要求下,他们给我看了一张画像,画中一位少女拖拽着一把巨剑,背靠着一个头高许多的少年。少女一袭明艳粉裙,少年一身紫衣雍袍。少女正对着镜头,笑容天真烂漫,少年背对镜头作深沉状露出一半侧脸。像中的人儿栩栩如生,能感受到少年少女的蓬勃朝气,青梅竹马不相负,这画中人正是XX和朝暮。

他,原来也有这样的一面。

或许是见我久久不语,怕我误会。他们开口替他解释:“姑娘放心好了,XX为人坦荡正直,更待姑娘如宝如琢,你们弹琴吹笛、吟诗作画,风雅高致,如天上的眷侣一般,着实倾羡。”

是的,我和他的喜好大部分交织重叠,我喜欢的曲子、字帖、籍典甚至吃穿打点,他也定会喜欢。讨论歌赋文章时我们甚至会仿着对方的语气思路说下去,与对方想得只字不差,每每这时我们便相视一笑,一切情意尽在不言中。

但是,与其说我们是情侣,倒不如说是知己。

我所谓知己,相处的时光里总伴着琴书笔砚,而与风情无关。我们相敬如宾,从未越距,牵手拥抱更不曾有。知己一词,对我们再适合不过。

可能就是从发现那把荷花琴开始,我对他存了芥蒂。直到今年除夕之夜,在离成都万家灯火街市不远的河中央,我向他道了出来。

那晚家家户户门前悬着红灯笼,一家人三两成群放着天灯,前面几个孩童挥舞着手中的焰火,将整个大街照的流光溢彩。叫卖声、鞭炮声、喝彩声交织在一起,衬的整个街市如仙老炼丹的火炉,鼎沸喧嚷。但我和他那时都穿了一身白色,不约而同地。走在红火的人群中是那般格格不入。后来干脆寻了一个僻静处,在河的中央,望着对岸热闹的新春街景,他提议我弹奏一曲。

我抱着琴席地而坐,河水浸着白色衣袖,即兴弹了起来,现在早已记不清曲调,最初只是轻慢和缓,他安静地听了一会后从腰间取出笛子,合着我的琴音吹奏起来。他看着对面的世界,升空的烟火时不时照亮他的脸,他看上去依旧是那么美好,可世界上不会存在完美无缺的人,如果有,只是他不愿把伤疤展示给你看罢了。

那么,他此刻又在思念着谁呢?

胡思乱想着,有意无意我将曲调升高了几个音。果然,他停了笛声转头凝视着我。我将我的困惑、不满和想说的话统统都揉进了琴音。琴音终了衬的四周空旷静谧,我手指微微发着抖。

“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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