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 3)

什么时候我决定离开?

当我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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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西欧,北大西洋暖流穿过圣乔治海峡,途经爱尔兰海,流过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之间一座小岛。

这是我在岛上生活的第七天。

一周前,我和罗兰落地北爱尔兰,登上游轮的前一刻,他被一通紧急电话召回了伦敦。

电话来得很突然,似乎是他某位家人身体出了问题。我本想和他一起回伦敦,却被他送上了游轮。

“这是你的假期,别担心,顶多两天,我会尽快结束掉这些事情。”

然而他食言了。

从三天前开始,我再打不通他的电话,发消息也不回,好不容易有人接,还是支支吾吾一问三不知的小钟。

在长达一夜的辗转反侧之后,第二天一早,我爬起来去放羊。

李麦克的牧羊犬最近病了,一个人放上百头羊放不过来,拉我去帮忙。

我原本不想去,李麦克连比带划跟我说很简单,只要跟着走就行了。

他长筒胶靴上全是泥点子,一头黄毛都快挠秃了,看起来实在可怜,于是我答应下来。

失眠一夜,天刚亮他就来敲了我的门。

我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换上工作服,牛仔衣前兜里揣上李麦克给的法棍,一手提鞋边,急忙跟上他的步子。

清晨羊圈的味道温热浑浊,有种捂了一晚上棉被的气味,这棉被还是被尿过的,格外提神醒脑。

我憋住气,李麦克拔掉门闩,羊圈木门打开,一帮白花花的生物咩咩着涌了出来。

李麦克站在门边,顿时露出慈父般的笑容。

他在前面领头羊,安排我在后面跟着,看见哪只羊落了单或者走岔路,就拿鞭子给它吓唬回羊群里。

清澈的晨光从海平面尽头浮现,我咬着法棍,一手舞着小皮鞭,走在晨光洒落的原野上。

这座岛不大,岛上零星散落着几幢房子,一个牧场,一个酒厂,还有一片宽阔的果林。

当这些都属于一个人时,还是有几分奢侈的。

这座岛的主人就是李麦克,他是罗兰的好朋友。

起意来英国玩是突然的决定。

我在三月底的时候辞掉了美术馆的工作,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和杜曼宁的关系在馆里传开了。

我并不打算从和她的关系中获得什么,可别人似乎不这么认为。

我越干越不爽,索性不干了。

辞职之后我在家躺了大半个月,每天百无聊赖,罗兰提议要不要出去玩几天。他那段时间也特别忙,很久没休假了。

一拍即合,他说不如去英国。

说去就去了。

拿到机票和签证在一个多月之后,飞机早上九点从A市起飞,十几小时后降落在伦敦的下午。

我们在伦敦休整了两天,而后继续从伦敦出发,终点是北爱尔兰的一个私人港口。

如果依照原定计划,应该是罗兰帮李麦克放羊。

我试图想象罗兰放羊的样子,想不出来。

蹲在路边一个大石头上,我咽下最后一口法棍,鞭子一抽,旁边一只慢吞吞的小羊几步跳回了队里。

比起他,我可能更有放羊的天赋。

悠长无聊的上午,我就这样放了一上午羊。

渐渐的,太阳升到半空,偌大一片草地暴露在太阳的灼晒中,我蹭上了李麦克的放羊车,赶在气温升高之前回去。

放羊车是李麦克拿山地摩托改的,上面加了一个棚,边上加了一个座,防震效果比我想象中要好,就是噪音有点大。

坐在他车上,我原本想和他聊几句,他嘴里叼着根草,眼皮子都没掀一下,于是我也闭上了嘴。

要说李麦克这人也挺神的,罗兰和我说过他从剑桥毕业后回家继承酒厂的历史。

他继承酒厂的意图并不在于把老酒厂发扬光大,反而带着设备和技术跑到一座鸟不拉屎的岛上,过起了野人般的离群索居的生活。

他怎么想的?我当时问罗兰。

罗兰说或许他什么都没想。

短短几天接触,我发现李麦克对现在的生活乐在其中。

不管是牧场还是农场里的活,他大多身体力行,和那些帮忙的工人都关系不错。

我有意和他聊起一个话题,目前还没找到机会。

我想问他,当时婚礼视频里的话是什么意思,或者说,我想知道他眼里的罗兰是什么样的人。

很可笑吧,现在的我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可这确实是我关心的,我从来没这么关心另一个人,在长达快一年的朝夕相处后,在交换过体温之后,他依然让我感到好奇。

我按住想起他时突然抽胀的心脏,深深、又深深地叹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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