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企业——保定市冲剪机床厂。
白素珍干不了技术活儿,岗位是自行车看管员。厂区专门划有一片停放非机动车的场地。每天上班时,看到有职工来停放自行车,白素珍就迎上去,往自行车龙头上挂一个塑料号牌,同时把另一个号牌交给停车的职工。下班时,职工凭塑料牌对号领取自行车。
这项工作没什么技术含量,还特别拴人,而且责任重大。工人们上的是倒班,停车场从早到晚都有人来停放或者领取自行车。看车人必须坚守岗位,一刻也不能离开。一辆自行车大几十块钱,名牌车还要一百多,相当于几个月的工资,弄丢了可不是好玩的。
看车人除了白素珍,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媳妇。她们两个两班倒,中午换班。半天上班,半天休息,总的来讲还是比较舒服的,只是工资比在车间干活要低一些。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让她们干不了技术活儿呢?
不上班的时候,白素珍就在家里干家务,踩缝纫机做衣服,拿针线织毛衣,缝缝补补,浆浆洗洗。忙过一阵,闲下来了,她的思绪就会飞到遥远的湖北。
她忘不了曾经受过的屈辱,记挂着她的伤心之地白沙铺和王李村。那两个地方的房产,她都是有份的啊!可现在都被仇人霸占着,想起这事她就愤愤不平,感觉特别不舒服。
她咽不下这口气。
从老马带回家的报纸上,白素珍看到国家正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于是想到了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找到保定市法律顾问处,向律师咨询有关问题。
问到王李村房产的归属,律师答复:那栋房子目前的所有权属于她养母白氏。等到白氏去世后,根据继承法规定,白氏的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于白氏的配偶和父母早已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只剩下子女。而法律上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素珍是白氏从一岁半扶养长大的,属于养子女,享有继承权。王厚义虽然是上门女婿,也可以看作继子,并且与白氏有扶养关系,同样享有继承权。
“农村里过继的都是小孩子,是未成年人。王厚义二十四岁才到王李村,怎么能够算继子?”白素珍表示质疑,提出不同意见,“再说,他对我养母开口就骂,举手就打,完全是在虐待老人,根本算不上扶养。他凭什么享有继承权?”
律师大度地笑笑,说,法律规定被收养人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司法实践中并没有特别强调这一点。只要白氏与王厚义生活在一起,就可以认定他们之间存在扶养关系。至于王厚义是不是虐待老人,必须用证据说话。没有充足的证据,法律上不认可。
听到这儿,白素珍感觉很气闷。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让法律认定王厚义没有继承权。
王厚义与胡月娥结婚后,又生了小孩,再想让他离开王李村,基本上没有这种可能。要想让白氏不与王厚义一起生活,唯一的办法只有让白氏离开。但是,白氏离开王李村后能够去哪儿呢?白沙铺大货家里她不愿意呆。加根刚参加工作,也不可能把奶奶带在身边。唯一可行的做法,就是让老人家来保定。这样既能否定王厚义扶养白氏,又能尽我们的一片孝心,为老人养老送终。
想到这里,白素珍突然感到无以言状的激动和兴奋。回到家里,她马上把这一想法告诉了丈夫。
老马二话没说,表示赞成。
夫妻俩又对赡养白氏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商量实施这一方案的具体细节和必须解决的问题,最终达成了接白氏到保定的意见。
至于调王加根到保定工作,当然是白素珍一厢情愿。她估计儿子不会答应,没有在这件事情上花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只是想试探性地听听儿子的意见。
王加根果然回答,他根本不可能去河北工作。
“怎么不可能?只要你愿意,所有的手续由我来办,不要你出一分钱。我只要你一句话,愿意不愿意和我们一起生活?”白素珍咄咄逼人地追问。
王加根不置可否。
“我知道你还是放不下方红梅!”
王加根用沉默来表明自己的态度。
“算了,不说这件事。我也不逼你,你想通了再给我写信。再怎么说,保定也是中等城市,离北京、天津、石家庄那么近,工作、生活和各方面条件都比花园镇强一百倍。看看这所破烂不堪的学校,你在这儿呆着能有什么前途?”白素珍恨铁不成钢地质问。
王加根还是一句话也不讲。
白素珍只得安排另外两件事。她让加根回王李村,把白氏接到花园镇,送到孝天县二中马兴祥老师家里。她先去白沙铺,给三货上完坟之后,再到马兴祥家里接奶奶,然后坐火车回保定。
“马兴祥是我小学同学,人挺好。我待会儿带你去他家里认个门,再坐汽车去白沙铺。”白素珍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显然是经过了精心策划和充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