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御史李昆不可谓:“哈密王不能自立,逃奔他国。比之王母狭巴被执者不同,宜仍令使人回谕,许其悔罪纳款,尽归我俘,我亦归其无罪之人。”因具上其事,且言:“今所遣使及撒马儿罕诸夷之使,应否起送入京?并所请拘留 朵撒恰等,应否释还?均乞裁处。”事下,兵部·尚书 王琼 覆奏:“土鲁番先所遣使,既以犯萧州之故拘留侯讯,今所遣使并诸夷之使,亦宜暂羁肃州。俟朵撒恰等狱成,别议奏请。仍令提督·都御史邓璋 察可以权守哈密之人,及议奄克孛剌应否袭爵诸事宜以闻。”从之。
○右参将传铎以虏入羊房墩,当逮治,令戴罪自效,俟功可赎罪。巡按御史以闻。
○总理河道·都御史龚弘奏修河事宜:“一 山东、河南管河副使,宜于秋冬水退后,同各守巡官及沿河知府会计。一 年修河所用物料多,寡呈总理衙门核实起派,各官有不协力催督者,查考黜罚。一 东昌兖州大名工役频繁,宜分派山东六府及直隶所属大名、广平、顺德、真定四府,以均劳逸。其堤岸,仍令以时修筑,庶不妨农废事。一 每年修河物料,自会计后,宜即分令各府领价买纳,庶缓急得用,而侵渔之弊绝。一 各处夫役差遣不均故,多有迟误逃亡者,宜令所司通融分派,委官管辖赴工。其有路远愿出雇直者听,后期不到者罪坐所司。”下工部议:“山东、直隶夫役原有定额,难以别议。如遇河患非常听斟酌奏,请量添协济,余如弘奏。”诏:“可。”
○辛丑仁孝文皇后忌辰,遣驸马·都尉崔元祭长陵。
○壬寅升吏科·都给事中黄钟为顺天府府丞。
○敕谕兵部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朱寿亲统六师,剿除虏寇,汛扫腥膻,安民保众,雄威远播,边境肃清,神功圣武,宜加显爵,以报其劳。今特加威武大将军公爵俸禄,仍谕吏户二部知之。”又敕曰:“军前内外有功官员人等,已升赏矣。尚念太监谷大用掌守关城,勤劳夙夜。萧敬、温祥、赖义、秦文、张钦、蒋贵、韦霦、张淮、李英,典司机务,慎重安详。张锐并都督朱宁,提督官校,防察周密。兵部·尚书 王琼 并侍郎陈玉、王宪,运筹建议,勤劳居多。太监于经、周昂奉命往来,供事不懈。都督朱泰、朱洪、宋赟,操练士马,克副委任。大用、锐并敬等,各岁加禄米二十四石,荫弟侄一人。宁、琼,各赏银五十两、纻丝四表里,荫一子俱锦衣卫,世袭正千户。经、昂,各加禄米十二石,荫弟侄一人。玉、宪,各荫子一人,俱锦衣卫,世袭百户。泰、洪、赟,各升一级。锦衣卫官舍朱政、朱勋、朱舍利、朱得那,侍从左右,效劳宣力,各荫为本卫世袭指挥使。”内有乞恩传升者,除去原有军功者累升。又敕曰:“内阁杨廷和、梁储、蒋冕、毛纪,运筹定议,协力成功,各赏银五十两、纻丝四表里,荫子侄一人锦衣卫,世袭正千户。文武各衙门,皆供事勤劳,五府六部掌印官、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并提督五军营刘佶、提督仓场尚书 杨潭、专管诰敕尚书 李逊学、掌太常寺事尚书 刘恺,各赏银五十两、纻丝四表里。五府堂上见任并侍郎、副佥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锦衣卫堂上官。各银三十两、纻丝二表里。其侍郎、通政使在别衙门掌事者。赏亦如之、左右通政参议、大理寺少卿寺丞并科道掌印官。各银二十两、纻丝一表里。兵部该司官郎中银十两,员外郎、主事各八两。”
○罢镇守河间·总兵官张玺。以贪克为给事中李学 等所劾,仍遣官核其罪状以闻。
○发太仆寺熡餋马八十匹给榆河驿,一百匹给蓟州三河守备。时兵役渐繁,马政益废,不复拘五年一给之例矣。
○癸卯大学士杨廷和等言:“近手敕加威武大将军公爵俸禄,中外臣民罔不惊骇。臣等相顾失色,惶惑累日。不意圣明在上,而乃有此举措,甚非所以传天下示后世也。切惟人君承天命,以为天子,位曰天位,事曰天工,一念不谨或以贻四海之忧,一日不谨或以致千百年之患,是岂可有一毫之怠。仰惟皇上躬膺天命,统御万方,所居者祖宗之位,则所行者当遵祖宗之法。以上顺天意下慰人心,而不可以或违越也。今奉前旨传之四方,必将群聚而议之曰:‘所谓威武大将军者,果是何时官制?所谓总兵官某者,果是何人姓名?’且亲统六师之说,陛下既以自任之矣,何为又举而归之总兵者。为总兵官者,岂可以曰统六师乎!至于神功圣武之一言,乃臣下褒颂君上之词。今以之而施于大将军,至欲加以公爵。公爵虽尊,则亦人臣而已,岂可以当神圣之名乎!事之不经,名之不正,言之不顺,一至于此,自古及今未之有也。兴言及此,良可寒心。不知陛下何为而乐此乎!或曰此乃陛下假设之词,姑以为戏耳。呜呼!世之人,孰不尊贵而贱卑,喜祥而恶异。不韪之名,无故而加,诸人则必咈然而怒。是以古人于执玉高卑、其容俯仰之类,尚以此占其祸福。天子固不可有戏言也,而可以假设为哉!况人君一言一动,上通于天,不可不慎。迩者,皇上时出巡游,久不亲政,天下人心,危疑忧惧,至今尚未帖然。若复闻此,其为疑惧,又当何如?万一宗藩之中,或有援引《祖训》,指此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