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的大丹犬明显意识到了什么不对,站起来冲我发出威胁的低鸣。
我回以胜利者的笑容,一边起身帮小少爷顺顺气:“为了证明我比提图斯更讨你喜欢?”
“……都说了你和他计较什么!”然而对方的脸红并没有随着呼吸平复而消退,达米安莫名其妙地开始生气,“哪有人主动要求带——”
他气得连项圈两个字都说不出口。
“什么啊!你给提图斯买的时候一点犹豫都没有,凭什么到我这就区别对待!”我才是那个想大叫委屈的,不由撑着桌子提高音量。
达米安·韦恩这只可恶的小崽子肯定是后悔了!他直接用虎口捂住我的嘴!
客人的争吵引起了餐厅经理的注意,但在对方开口说第一个字前,他就在我和高中生的统一瞪视中僵在原地。
“两、两位客人……有话好好说……”
“这里没你的事!”
感动苍天的敬业精神偃旗息鼓。
达米安重新回望我:“别用英语大呼小叫。”
我琢磨着在他手上大咬一口。
大概是这种不屈的精神被他看穿了,小少爷深深吸了口气,手上的力道开始放松,“项、项圈我会去做准备的,满意了?”
蠢蠢欲动的虎牙变得安分,我点点头,他松开手,好像还瞪了提图斯一眼。
大丹犬冤枉地呜呜两声。
我从他们俩的反应品出点有趣来:“明明被喊主人都觉得理所当然,你现在害羞是不是太晚了点?”
“吃你的饭!”
达米安恼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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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淇淋作为餐后甜点是最后上的。
通常来说我的饭量不是很大,胃在长年累月的虐待里也有点半死不活的,所以对正常人而言略显不足的餐量对我来说正正好,美味的冰淇淋可以塞进最后的空隙。
可惜的是,本该和我一起吃饭的对象也被紧急通讯叫走了。
如果他能带上我,那倒还好,但达米安怎么说都不愿意把我一起打包带走,看起来仿佛要和他的大哥去讨论什么能改变一生的男孩悄悄话。
忿忿不平地挖了口冰淇淋,我和地上在吃宠物用奶油的提图斯对视,心中不满得到了平息:起码小少爷很公平地一个也没带。
等把蠢狗送回钟楼,我就可以去问问潘尼沃斯先生有没有什么能帮上忙的。
四舍五入,我现在可是韦恩一家的狗了!
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多年来积累的常识正不断提醒着我这是错误的想法。
我决定不予以理会——对于我来说,似乎没有其他办法能顺理成章地留在喜欢的人身边了。
亲密关系只能催生脓瘤,但宠物狗却不会。只要感受到爱意,狗永远会是你忠诚且友善的朋友——就像是大伯后院里关着的那只土黄色的小狗。
每次我偷偷去看它,给它喂点好吃的东西,小狗的尾巴就摇得飞快。
久而久之,那时的我便向大伯提出了把它放出来饲养的要求。对方摸着圆滚滚的肚皮,伤脑筋地想了一会,很快就答应了我的请求。
我成了小狗的救世主。
小狗也很爱我。
它圆圆的眼睛太讨人喜欢,我真想去哪里都带着他。于是趁着爸妈忙于工作,我偷偷把它带回了家。
现在想来,正是我的偏爱,喂了它狗不能吃的东西,所以它甚至都没能活满一周岁便上了餐桌。
大人们一边吃一边说:“这是你喂养的小狗呀,为什么不来尝尝呢?”
他们在观察我的反应,好像无论哭泣还是发怒都是可供观赏的节目。作为食物的肉狗在短暂讨了小孩的欢心后濒临死亡,当然也要回归它原本的位置——被做成逢年过节必备的佳肴吃掉。
我从来不是救世主。
小狗被熟练地放血、扒皮,它用尽最后一口力气也没有咬我,而是很轻地、很温柔地舔舔我。
如果这就是爱意的终点,那么我想像它一样。
“咔哒。”
捕捉到某些细微的声音,提图斯不再把头埋进奶油里,而是抬起脖子在我周围警戒。
胸口阴湿的错觉把我猛地拉回现实,冰淇淋碗旁多了一只手。
有茧,涂着光面甲油,纤细漂亮。
我抬起头,撞进那双和达米安相似又不同的绿眼睛里。
“嗨,杀手女士。”
伴随大丹犬饱含危机感的咕噜声,窈窕的黑发女性在我的对面坐下,她换了身礼服裙,宛如一尊异域女神雕塑。
“你看起来过得不错,吾儿很中意你。”
怎么看她都更像达米安的姐姐而不是妈妈。
拿不准这人出现在这里的缘由,我环视餐厅,一手拎住提图斯的项圈,防止它前冲,另一只手则按在运动手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