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爱莲,楚立民的亲妹。一向在家中深受宠爱。在的确良极度匮乏的年代里,她还有一件粉色的的确良长裙。平日里喜欢去镇上和市区里,街上流行什么穿着和打扮,她就换什么样式儿。
她这时候过来已经换了一身的确良纯白长裙。平日即便在镇上穿白长裙,也会令人多看几眼。
一来是白长裙鲜少人穿,二来是透,有时候连底裤都能看清,正经人不穿。
楚爱莲从第一眼见到莫念芙就讨厌她。
名字的意思跟她差不留,可念芙一听就很文雅,她的爱莲一股子土气。
以往家中只有她一个姑娘家,楚立民回家一趟总是要带着她去镇上和市区买衣服,一买就是一二百都不心疼。
等有了这个嫂子,楚立民的钱就不只是他的钱了,还是他婆娘和以后孩子的钱,别说是一年一两百买衣服了,就是十几块钱,也不能够了。她以后在姐妹伙儿里定然会被看不起的,而这些归根到底就是因为这个嫂子。
村里周边人家见到楚爱莲,哪个不夸她长得标致动人,莫念芙来家中走一圈,没人在意她的美了。
加上以前常听楚立民妈说,楚立民的媳妇儿以后进了门,就是来伺候她的,就跟旧时候的丫鬟一样,要看她的脸色,楚爱莲自是正眼都不瞧莫念芙。
没成想,这般要被她作践到泥土里的人,竟然还有几分性子。
楚爱莲张嘴就要闹时,却被莫念芙抢先了。
“你这手上的手镯......倒是别致得很,在哪里买的?”
往常,旁人这般话,楚爱莲那眉眼早就翘到了高处,非使劲儿撩起那衣袖,让人多夸上几句才说,今儿倒是遮遮掩掩了。
“你管我手镯哪里拿的?”她昂着脖子,瞪大了眼。
莫念芙轻声一笑,“我就是问问,有点儿眼熟,跟我昨儿带过来的有点像。”
这话刚一落音,旁人哪里不知话中意思,说楚爱莲是贼呗。
楚爱莲还真是贼,不单单偷物,还偷人。
莫念芙还记得,那些事儿发生在她和楚立民结婚过半年的事,楚立民拍了电报回来,说是放假,可归。楚立民妈乐得逢人就说他儿子要回来了。
隔天,楚爱莲就出事了。
傍晚回来的时候,眼睛青肿,低着头,猫着身子,话都不说一句,就往屋里头钻,比不得平日里,回家都要把鸡鸭鹅给踩死的气势。
楚立民妈黑着脸,没一会,楚爱莲屋里传来了哎哎地叫声,之后,楚立民妈从自个房中拿着裹得严严实实的红棉布包裹出门了。
过了三四天,莫念芙去镇上赶集,坐的牛车,才从同坐人得知,楚爱莲本来让楚立民妈找了关系,安插在国营饭店里头当服务员,是个松快活。
正巧来了一个穿金戴银的妇人,上旱厕,嫌弃里头味道重,见楚爱莲是个小姑娘,量她也不敢将首饰昧了,这才交给了她暂且拿着。
没成想,一出来,就没见着楚爱莲这人了。
问了国营饭店,得知服务员已经下班了,服务员还说东西搁收银台了,可问了收银的,人说压根没有这事儿。
最后,那妇人回家了一趟,不过隔天,就堵上了楚爱莲,打了一顿,还差点扒光了衣服扔那脏地儿卖了。
楚立民妈觉得丢人,但也不怪楚爱莲,反而嘀咕那妇人狠心。
后来楚爱莲嫁了个混混,也是被混混的家人堵在门口,闹了出来,才嫁的。不过,半路勾搭上了喊人打她的妇人的有钱老公,被养了半年,又被打得鼻青脸肿、灰溜溜地滚了回来。
修养了一个月,市里新开了一家高级酒店,说是大城市才有的范儿,楚爱莲应聘上了,每次回来都换了新衣裳、新首饰和新包。
身上总有一股子浓郁的味儿,莫念芙闻得头晕。
楚立民妈却觉得楚爱莲最像她,最有出息。
楚爱莲每每回来,都能从手里漏出三五百块钱给楚立民妈。
楚立民妈喊着莫念芙给她端洗脚水,楚爱莲还曾经踩翻了洗脚水,溅了莫念芙一身。
过了两年,据说楚爱莲跟了一个快五十的富商,跑广省去了。
听着莫念芙嘴里的话,楚爱莲自是刺耳的,狠命地撸下了手镯,扔在了她身上,呸了一口,“就是个低贱的玩意儿,你以为我稀罕!”
“你连低贱的玩意儿都拿,也不知你算什么?”莫念芙捡起了手镯,擦了擦,漫不经心地回话。
“你!”楚爱莲指着莫念芙的食指发抖,回头看向楚立民妈:“妈,她欺负我!”
“嗯,就许你偷人东西,不许苦主讨回来?”莫念芙扫了她们一眼,越发觉得出了恶气,心满意足地往村部走去了。
没成想,耳边还能听到楚爱莲的咆哮声:“妈,你看看哥娶的好儿媳妇!!还说什么善良脾气好?!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赶紧喊哥回来,要他们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