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婿(2 / 2)

个都嚷嚷着要灌他们酒。

李承鄞也被他们的情绪所感染,大笑道:“那就喝!”

“不行,不行!”铃铛直跺脚,“他肝火旺,吃着药呢,不许喝酒!”

有个老爷子就举着酒碗笑她:“都说女生外向,这才嫁过去多久啊,就护着相公不让人家喝酒了。”

那家的妇人也来搂铃铛:“丹州的男儿,哪有不会喝酒的,既然要做我丹州的女婿,不喝酒,那哪成啊!”

既然喝酒,就要有酒礼,李承鄞一碗一碗喝过去,喝一碗,就按照胡礼,跟拼酒的人抱一下,相互拍拍背心。铃铛素来记得李承鄞是个谨小慎微的人,哪见过这阵仗,不由得目瞪口呆起来。

瑜瑾在一旁帮腔:“你这个相公啊,没你想得那么守节知礼!”

国朝从来的惯例,东宫都是要领兵的,皇帝会酌情授给太子大都督一职。到了李承鄞这里,又有些许例外。并未得立太子之前,李承鄞奉旨前往长州军中,改名换姓在丹州节度使乌曙的旗下做了一名小校。恰巧遇见戎荻犯境偷袭,李承鄞领了斥候的差事巡边于外,仓促之下却并没有张皇逃却,竟趁敌军渡河伏击之,奋勇血战,拖延至关隘得警,乌曙遣大军来救。李承鄞身边那百余骑,早死伤殆尽,他本人也受了两处箭伤,乌曙不禁惊出一身冷汗,连忙写了加急的密疏上书自罪——毕竟是天子的儿子,若真有个三长两短,可如何善了。

李承鄞却浑然无事让医士拔了箭,裹着伤口就到了节度使中军帐里,先把乌曙正欲遣往上京的密使拦了下来,就手就把那封自罪的疏文给撂在了火盆里,写满墨迹的白绢让火一燎,顿时化为灰烬。

“我并无大碍,父皇远在万里之外的上京,又何苦叫他悬心。”

乌曙出身胡族,更因性子粗疏豪爽,朝中文臣常私下取笑他是个莽夫,然而能做到节度使这个位置,岂会真是个莽夫?那两箭都是从背后射入,虽侥幸没伤到要害,但也十分凶险。乌曙心中雪亮,纵然战场上时时飞蝗如雨,然而李承鄞乃是伏击敌人,打得渡河的戎荻大军措手不及,又因距得太近,戎荻自始至终都没能有摆出箭阵的机会,双方一直是短兵相接的厮杀,李承鄞背上这两箭中得着实蹊跷。

乌曙不由得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李承鄞跟着乌曙打了两年仗,奋勇向前,无往不利,渐渐在军中有了威望。众人并不知道他确切的来历,只晓得是上京的勋贵子弟,然而并没有半分勋贵的架子,打仗的时候奋不顾身,不打仗的时候,营地里人人都要轮转去做苦差秽差,比如除马粪、扛粮包、修沟渠……李承鄞也不例外,亦不曾躲懒偷闲。

乌曙起初觉得陛下的儿子就是个烫手山芋,这两年处下来,倒真心刮目相看,乌曙心热,不仅兵法上头倾囊相授,事务上更是细心指点,若不是碍于李承鄞身份,几乎就要将他视作私淑弟子,两个人颇有些忘年交的惺惺相惜。

李承鄞在丹州一耽两年,军功累积,锋芒渐露,上京城里终于有人回过味来,说动皇帝将他召回京城。

乌曙自带了亲卫轻骑,将李承鄞一直送到无定河畔。秋意深浓,河畔芦荻花盛茫茫,如一片垲垲新雪。乌曙也不下马,扔给李承鄞一皮袋烈酒,说:“若是在京中待得不快活,回来丹州我们喝酒!”

李承鄞接过那袋酒,打开就痛饮了一口。旋紧了皮袋上的银钮,将酒缚在鞍后,朝乌曙拱一拱手,策了马涉水渡河。等上了岸回头一看,乌曙还勒马立在芦荻花中,风吹过芦絮便如飞雪,有几缕粘在他的大胡子上。

乌曙见李承鄞去而复返,又策马涉水归来,心中正自诧异,李承鄞已经驱马近前来,伸手摘下他胡子上的那两缕芦花,弹指扔了。乌曙这才了然,不由得咧嘴一笑,伸开双臂,按照胡礼将李承鄞揽入怀中,轻轻拍了拍他背心。便有千言万语,也不必说了。

李承鄞此番渡河之后,再不回头,乌曙一直等到他去得远了,再看不见了,这才掉转马头回去。

那一皮袋酒,一直带回上京,李承鄞到底没舍得再喝。那是丹州黍米掺了马奶酿的,比上京所有的酒都要烈,喝惯了这种烧刀子,上京的酒就显得太温吞单薄。

丹州的酒烈,丹州的人也豪爽。长辈们乐乐呵呵地叫他“姑爷”,同辈们勾肩搭背唤他“妹夫”,就连娃娃们,也都乐呵呵地扑过来,亲亲热热叫他“姑父”、“姨父”。

这份浓烈的感情,全都化作一封封红包,送进李承鄞的手中。

铃铛怂恿他拆开数数,金锞子、银锞子、五福铜板,整整摊了一床,除了小夫妻坐着的地方,甚至连床单的颜色都看不见。

李承鄞手指拂过那一床的钱,像个小孩子一样,睁大了眼睛。

他是丹州的姑爷。

他是被家族期待着、宠爱着的,梅家的大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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