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一块写有“爷爷秦华之墓”的木牌子,沐浴在第一缕阳光中,坟墓前面跪着秦歌,秦歌摸着木牌上被风雨摧残留下的痕迹,说道:“爷爷,我来看你了。”
“要不是爷爷捡我回家,养我长大,这世上,早没有我的存在了……”
秦歌回忆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一幕幕画面,缅怀半晌后,秦歌看向远处说道:“爷爷,你曾说过,那是块好地,要是能葬在那里,死了都愿意;爷爷,你放心,我在你坟前发过誓,会完成你愿望的!”
咚!咚!咚!
磕了三个响头之后,秦歌站了起来往荷叶村村长刘百强家里走去,那块地正是刘百强的,别看刘百强只是一个小小的村长,可他却是方圆五百里出了名的蛮不讲理,欺压村民、为非作歹简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特别是近几年,他的名声还传到了东兴城里,因为五年前刘百强的女儿刘莺莺成了东兴城城主的第十七位妻子,据说还颇为受宠,这也让刘百强欺压起他人来,更加肆无忌惮了。
虽然刘百强是这样一个人,但秦歌还是有把握能拿下那块地,那些金币足够让刘百强动心了,一路上,魂老没有给秦歌下什么命令,可秦歌却是抓紧每分每秒修炼着泡妞十八式;自然,魂老也知道了秦歌要做的大事,暗自念道:“原以为他拿到金币的第一件事是去找
女人,没想到却是报恩,倒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子,看来我的选择没有错!”
刘百强的家越来越近了,秦歌却是听到有凄厉的惨叫声从里面传出来,皱了皱眉,秦歌走到门口,却被守门的给拦下,这个守门的实力还不低,是四星战士,云台镇的镇长都没有这样的待遇,显然这都是因为刘莺莺的缘故。
“要饭的,滚到一边去。”
秦歌心急爷爷的大事,一直未换过衣服收拾过自己,再加之一番奔波,形象更糟糕更落魄,倒是和要饭的差不多,秦歌也懒得多说废话,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币,在守门的眼前晃了一下,说道:“我是来给村长送钱的。”
守门的看到金币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在秦歌那个口袋上盯了好一会儿,才带着秦歌走了进去,没走多远,就看到五六个正追着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儿,女孩儿长得挺清秀,只是脸上堆满惊慌,后面一男的破口大骂着,“玛的,小贱人,你是本公子花了三十个银币买回来的,本公子要玩你是你的福分,你竟然还敢逃!给本公子站住!”
眼看女孩儿就要被追上,女孩儿看到了秦歌,眼睛猛地睁得大大,紧接着,速度陡然一下加快,往秦歌冲去,那人又喊道:“老朱,给本公子抓住她,抓住了,重重有赏。”
老朱赶紧拦上去,这可是一
个表现的大好机会,眉头锁得深深的秦歌,突地出手抓住了他的右手,老朱挣扎了半天,也没有挣脱出来,趁此机会,女孩儿跑到了秦歌的身后,抓住秦歌的衣角,低声说道:“哥哥,救救婉儿。”
见邀功的大好机会被秦歌破坏掉,老朱气急败坏地吼道:“要饭的,快给老子撒手,不然老子对你不客气了。”说着,老朱抬脚往秦歌踹去,秦歌适时放手,老朱重心不稳,一下子摔倒在地,而秦歌也被追来的六个人给围住了。
“你是谁?敢坏本公子的好事!”
说话这人正是刘百强的独子刘日金,取“日进斗金”之意,刘日金已经三十多岁,却还自称本公子,是因为他觉得这样够霸气,有面子,刘日金的脸色有些发黄,却是荒淫太过无度导致,此时那双没有神采的眼睛,正阴狠地盯着秦歌。
秦歌说道:“刘公子,婉儿还小,饶过她怎样?”
“你以你是谁啊?还敢用命令的口吻跟我说话,本公子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玛的……”
“我用钱买下婉儿。”
刘日金放声狂笑起来,“就你一个臭要饭的,有钱买吗?你买得起吗?本公子花了三十个银币,你拿……”刘日金说到这里,却见老朱猛然从地上蹦起来,冲到刘日金面前,低声说了几句,刘日金脸色瞬间变幻,双眼直勾勾地盯着秦歌的口
袋,还是有些不相信,问道:“老朱,你说得都是真的。”
“公子,老朱亲眼所见,绝对错不了。”
刘日金眼睛一转,继续对秦歌说道:“你要拿出三个金币来,本公子就卖给你!”
虽然三个金币的价格足足比三十个银币多了十倍,但秦歌几乎没怎么犹豫,就掏了出来扔给刘日金,说道:“这是三个金币,人是我的了。”
刘日金确认金币为真,闪着浓浓贪欲的目光盯着口袋说道:“好,人是你的了。”
秦歌转身对女孩儿说道:“婉儿,你走吧。”
“婉儿不走。”
婉儿摇了摇头,“婉儿怕,婉儿要跟着哥哥。”说着,婉儿将秦歌的衣角抓得更紧了,秦歌想了会儿,一个女孩子孤身一人,再加上这里是刘日金的地盘,难保不会出意外,所以,秦歌点了点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