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小酒馆里,靠窗的位置,坐着一老一少,年轻人叫秦歌,今年十八岁,身子有些单薄,长得虽然不是玉树临风,但挺耐看,特别是那双眼睛,给人很有灵气的感觉;而此刻,这双眼睛,却目不转睛地盯着街上那些来来往往的姑娘们身上,好似要把那些让人怦然心动的女子全都装进去一样。
“多亏了这个晴朗天,要不然,可看不到这么多年轻漂亮的妹子。”秦歌激动地说来,旁边满头白发的老头却是一撇嘴,说道:“这算什么?东兴城就是个边远小城,要是在太安城,那绝对是美女扎堆,什么风味的都有,清纯的,火辣的,冷艳的,高贵的,只要你想不到的,没有你看不到的,你小子要是去了,肯定都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真的?”
“认识这么久了,老头子什么时候骗过你?”
“白老头,我们才认识三个月而已,谁知道你有没有骗我。”
秦歌嘴上这样说来,心里却是打定主意要去太安城大饱一下眼福,这时,小二端菜上来,笑道:“秦歌,又在欣赏美女?我说你在飘香楼白天看,晚上看,还没有看够啊!”
“看什么看啊,那群姑奶奶白天在睡觉,晚上在别人怀里;再说,我整天都呆在厨房里,哪有什么功夫去看啊,倒是好不容易看到过一回,不过那卸了妆的样子差点将我吓了个……”
与此同时,前方有一辆马车,被众人簇拥着往前行来,正当秦歌要吐出嘴里的“半死”两字时,却猛然僵直当场,眼睛盯得直直,黑色的眼珠子一转也不转,手里举的酒杯也滞在空中,鼻子间却是有鲜血渗出。
因为马车侧面的窗帘被
一只细腻白嫩的纤纤玉手掀起,露出了一张绝世容颜,秦歌的瞳孔瞬间放大到极致,将“半死”两字咽下,说道:“真美,那些人说的什么沉鱼落雁,什么闭月羞花就是这个样子的吗?”
就在秦歌痴迷之时,旁边的白老头眉毛突地一挑,顿时脸色一变,转瞬间恢复正常,看着秦歌心里嘀咕道:“这小子是一块没有被发现的璞玉,精神力很强很不一般,看个女人也能集中到流鼻血的地步,倒是个召唤师的料,本来还想好好观察观察,决定要不要调教一番,只可惜,那件事发生得太不是时候了。”
想着,白老头将一块令牌塞进了秦歌的衣服里,随后,走出了小酒馆,边走边说道:“还算是个很有潜力的召唤师,给他一个机会,看看能不能把握住!”白老头塞令牌秦歌都没有反应,他走,秦歌就更不知道了。
也许是秦歌的目光太过浓烈,让白衣女子察觉到了,白衣女子将目光转移过来,并没有与秦歌四目相对交汇,却是看到秦歌端着酒,像具雕像一般站着,两个鼻孔还在冒血,要多滑稽有多滑稽,不由“噗哧”一声笑了。
看到白衣女子的笑容,秦歌也情不自禁地笑了,这时,白衣女子放下窗帘,马车滚滚而过,而之前一直跟随着马车旁边,骑着高大白马的公子哥儿,却停了下来,眼睛落在了秦歌身上。
“该死的土瘪三,竟然敢偷看苏小姐,高贵无比的苏小姐,是本公子心中的女神,岂是土瘪三能够偷看的?最最可恶的是,苏小姐居然对他笑了,我的女神还没有对本公子笑过,怎么能对一个土瘪三笑呢?这简直是本公子的耻辱!”
公子哥
心中很不爽,他想不明白向来不假颜色的苏小姐为什么会对这样一个土瘪三露出稀少的笑容,可随后,公子哥在心中念道:“耻辱,当然就要清洗掉!”
遂即,公子哥一招手,他后面一个满头黄毛的汉子赶紧跑上前来,谄媚地说道:“王公子,您有什么吩咐?”
“把那个土瘪三给本公子虐死。”
公子哥一指秦歌,满脸无所谓的样子,好像是在说踩死一只蚂蚁似的;黄毛汉子瞬间锁定秦歌,看到秦歌瘦不啦叽的,顿时拍着胸脯说道:“王公子请放心,我屠威一定狠狠地虐死他。”
“这件办得让本公子越高兴,好处就越多。”
公子哥说来,又吹了一声低哨,登时有一条高大的狼狗跑了过来,公子哥说道:“让凶王跟你们去,吃了那土瘪三的肉,再把两颗眼珠子给本公子带回来。”
说完,公子哥拍马追向马车,黄毛屠威看着秦歌狰狞地笑了,招呼了两个混子,三人一狼走向秦歌,还陷在那抹惊艳中的秦歌浑然不觉危险在向他靠近。
然而,最先动手的不是人,而是那条叫“凶王”的狼狗,那狼狗猛力一跳,直接从窗外跳了进去,张嘴一咬,直接咬碎了秦歌手中的酒碗,锋利的牙齿狠狠钉下。
“啊!”
剧烈的痛楚终于让秦歌回过了神,本能反应往后一甩,可秦歌体格偏瘦,不仅没有甩掉狼狗,反被狼狗拖到了外面,这时,秦歌才看见了咬自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不知道这狼狗为什么会咬他,可他感觉到这狼狗要把他当食物,想要吃了他。
“畜生,咬跑了老子的美女,还想吃老子,老子用你舌头来烤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