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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scape(二十七)(3 / 4)

“可乐?你今天是乖孩子吗?”

他一边调侃着她,一边走到她身旁的沙发坐下,顺便跟房间里的其他人都打了个招呼。

乔琳笑着看他打完招呼才回应他刚刚的调侃:“现在是中午12点15分,我已经喝过一杯金汤力加柠檬了,一点可乐不会出错的,不是吗?贾维斯刚刚点了威士忌麦克,贾斯汀点了白兰地,你想要什么?”

“杰克·丹尼尔和可乐。”

乔琳笑着摇了摇头,“我就知道!就在桌上,love。”

“你真的太了解我了,不是吗?”他笑着拿起了桌上的酒。

乔琳点了支烟,放松地靠在沙发上,“在酒这方面,你太好懂了。可其他方面,那就不一定了。”

贾维斯开玩笑地问道:“像是什么不好懂?”

乔琳笑嘻嘻地看向他,调侃道:“亲爱的,我可是这屋里唯一的美国人,请别说太多俚语,不然你就会不停地听到我问你这是什么意思,那个又是什么意思。诺埃尔知道这一点的,是不是?”

诺埃尔挑了下眉,“这个好奇宝宝基本上得需要个英语词典什么的,有个英国男友显然没什么帮助。”

乔琳翻了个白眼,而她对面的贾斯汀笑了一下。

乔琳忍不住看了一眼她,又扭头去怼诺埃尔:“还不是因为你说的俚语太多了!”

“你知道我就是这么长大的,没办法,”诺埃尔笑着凑近乔琳,“但我倒是很愿意教你更多语言上的事。”

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抬手轻轻地把他头推开了。

贾维斯在旁边饶有兴趣地观察着乔琳和诺埃尔说话时的肢体语言,不得不说,他们两靠得有点太近了,而且诺埃尔笑得也太开心了。

这家伙来之前是喝多了吗?还是有别的原因?

擅长观察男女关系并写进歌里的贾维斯实在忍不住要分析这个问题,如果诺埃尔对乔琳有感觉,他绝对不意外,毕竟这是乔琳·阿普尔比啊,她简直是不可抗拒的!更何况,撬走竞争对手的女友还更刺激呢!

贾维斯摇了摇头,可怜的戴蒙,可大部分女孩都只会选戴蒙,但话又说回来,乔琳是普通女孩吗?

他笑着抿了一口自己的威士忌。

等最后一个受访歌手Therapy的安迪·凯恩斯走进房间后,《NME》记者终于决定开始主持大局了,他们今天的采访是有关歌曲的,他们要谈论一些他们自己对1994年热门单曲的看法。

尽管早就知道采访的主题是什么,但是乔琳还是笑着说:“哦,该死,等我回去的时候,我可能有一堆敌人了。你们一定会把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话登在杂志上。”

诺埃尔调侃她:“不,love,你实在太人畜无害了,不像是摇滚明星。”

乔琳翻了个白眼,“那我就先从你开始,让你看看我是不是真的人畜无害!”

他们开始谈论记者给出的几首1994年流行的摇滚歌曲,一边喝酒抽烟,一边“大放厥词”。

期间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了鞋子的尺码,诺埃尔无疑有着全屋男性里最小的脚。

他说:“欧码40,英码6.5,美码7.5,最完美的尺码!”

乔琳早就在拉斯维加斯跟他一起买衣服的时候就知道这一点了,她笑着补充道:“他跟我一个码!”

贾斯汀惊讶地说:“不会吧!我脚比你更大!我是7码的!让我看看!”

她跟诺埃尔一起抬起脚,比了一下脚,果然她的脚更大。更好笑的是,他们两都穿着阿迪达斯。

诺埃尔有点惋惜地点了支烟,“鞋很重要,女人总是有更好的鞋。”

乔琳笑着打趣:“像是高跟鞋吗?我真的很怀疑那一点!它基本上就是酷刑!”

诺埃尔摇摇头,“不,你们有更好的平底鞋,真的!很多次我走进商店,然后指着一双鞋问他们有没有6码的,他们就会说那是双女款!”

贾斯汀说:“我从没觉得女人有更好的鞋履选择,但我们确实有更好的衣服选择,可这算是好事吗?”

乔琳耸了下肩,“很难说,有的时候男人的衣服更好,我喜欢穿男款的衬衫或夹克,不知道为什么它们总是更舒服!有的时候甚至更好看!还有他们衣服上的口袋,天呐,简直能装下一个超市购物袋的东西,为什么我身上的衣服却总是连吉他拨片都找不到地方装?这就是为什么我讨厌上台穿裙子!”

贾斯汀挑眉说:“但你总穿。”

乔琳撇了撇嘴,“我的服装也是演出的一部分,对吧?但裙子上有个口袋又会怎么样呢?那群傻X设计师!”

诺埃尔叹气:“可我真的想要双漂亮的平底鞋,为什么男人总得穿那些笨重棕色靴子或者运动鞋!”

乔琳说:“那种沙漠靴呢?”

诺埃尔摇摇头,“不,那更像我家小孩的风格。沙漠靴不也是棕色的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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