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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千金易得,红颜知己难求(2 / 6)

,偶有松鼠等小动物在草树出没。

东风好做阳和使,逢草逢花报发生。

凛冬已逝,万物复苏,而苏堤就是一位最称职的报春使者,用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向人们宣告春天的降临。

置身堤上,感受春日气息的同时,一眼望去,湖光山色如画卷徐徐展开,美不胜收。

苏泽林和丁琳娜来到西湖,一路就在苏堤拍了起来。

每个风景独好之处都拍几张,尤其到了一片小桃林,苏老师更是快门键按个不停。

阳春四月,桃花争开不待叶。

这种花很适合当丁琳娜的背景。

不同的女人,亦有不同的美。

比如秦诗晴最大的特点为秀,犹如庭院深处的蔷薇,气质内敛,秀外慧中。

洛曦则为丽,宛若御花园里的牡丹般富丽华贵,被推崇为花中之王,在古代备受诗人和王公贵族喜爱。

至于艳的话,则当推丁琳娜,她就是那种艳若桃李的女生。

尽管才是大一新生,然而娜娜子的身体发育已近乎完美,玲珑浮凸的娇躯活力四射,曲线夸张。

尤其是柳条般扶摇的细腰和那对高腰牛仔裤紧紧包裹,比例惊人的大长腿,更是无声地散发着浓浓的荷尔蒙,就像春日里的这些桃花,无所顾忌地释放着自己的万般风情,路经目睹的游人都忍不住走过来采上一支。

俗话说,对于女性的身材,庸俗的男人看胸,肤浅的男人看臀,懂哥看腰,懂帝看腿。

娜娜子这种极致的身段,不管对庸俗还是肤浅的男人,懂哥抑或懂帝都极具吸引力。

可谓雅俗共赏,更接地气,也正因如此,娜娜子在财院中的追求者其实比洛曦还要更多。

毕竟洛曦过于华贵逼人,让人只可远观不敢亵玩,而娜娜子那仿佛路边桃红般的美艳会更招蜂引蝶。

但她却非任人采摘的桃花。

实际上,娜娜子看似豪放,身边也从来不乏狂蜂浪蝶,她却从不滥情。

前世,大学时代她对第一个交往的男朋友就很认真,甚至还因此被对方骗钱,万幸的是得到苏泽林的提醒没被骗色。

第二个男朋友,直接走进了婚姻殿堂。

尽管一直都非常喜欢苏泽林,但婚后的娜娜子生怕自己那个管束得很严厉的丈夫吃醋,和混子联系得也不多,那些年见面次数都寥寥无几,更别说其他的了。

直到离婚,她才算是和混子恢复了正常来往。

在那个喝多了的晚上,娜娜子希望苏泽林成为自己的第二个男人。

可惜混子不识情趣,又或者说是怕朋友关系变质,就在酒店守了她整晚,随后两人就把那份感情深深地埋在了心底,相互把对方当成了知己。

朋友可分两种,一种是相交,一种是相知。

千金易得,知已难求。

人之一生,得一知已足矣。

而红颜知已,更是可遇而不求。

有一种友谊,它不亚于爱情,不属于艳遇,精神世界无比投契,然而无肌肤之亲,可以推心置腹,分享亲密爱人都无法得知的心里话,哪怕相互欣赏对方,却难成眷属,友达以上,恋人未满,这就是红颜知己。

苏泽林前世身边的女人很多,但真正的红颜知己,说起来可能就娜娜子一个。

其他的,要么是情人,要么是朋友。

就算洛曦,也只能说是朋友,有些话,苏泽林是不会和她说的。

娜娜子就不一样了。

前世的丁琳娜离婚恢复自由身后,每次苏泽林心烦,叫出来喝酒最多的男性是陆浩然,女性就是娜娜子了。

不管什么事都可以和对方尽情倾诉,开心的时候随便开车,大家乐呵乐呵,但仅限于嘴上说说,却一直恪守底线。

也正因这样,苏泽林才会分外珍惜这份知己之情。

因为一旦关系升级变质,或许就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像娜娜子这样的红颜了。

混子内心也很纠结,他其实是喜欢丁琳娜的,而且是很喜欢的那种。

说起来,娜娜子最可能就是那种能够和自己在草丛中,山顶上,停车场,电影院,ktv洗手间,商场更衣室都留下爱的足迹的女孩,天性追求浪漫,甚至有点狂野的她也会很享受吧。

要不,这辈子我就找娜娜子当女朋友好了?

“喂,你干嘛呢?”

丁琳娜的呼唤让怅然出神的苏老师回到现实。

却是娜娜子各种姿势摆了老半天,苏老师都没任何反应。

啊,不行,我想太多了!

以后我肯定忍不住找其他女人的。

到时把娜娜子给渣了,我们或许就再也不能无话不谈了!

混子用力摇了摇头,欲将脑海中不智的想法给甩掉,注意力回到拍摄上。

“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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