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名保镖猱身而上。少年还不满足:“谭七!你的枪呢!”
那个叫做谭七的保镖迟疑了一下,并没有立刻执行命令,他小心翼翼地说道:“少爷,这可是闹市区,周围有这么多平民……”
少年冷笑着打断了他:“那又怎么样?要怪只能怪他们命不好!”
“可那周围还有咱们的人。”
“你不会打准一点?别磨磨蹭蹭的,今天我一定要抓住那个人!”
谭七的心凉了半截,那些可都是跟了小少爷好多年的人,其中也有拼命保护过他的,他却将那些人的命视为草芥。可是那是主人的命令,他也只能为难地从怀里掏出一把精致的小□□,瞄准——
阿九对危险似乎有种超乎寻常的感知能力,在谭七还没将枪口对准他时,他就发现了对方的意图。然而他犹豫了一下,并没有躲开,而是迅速甩开纠缠着他的黑衣人,而后微微弓起身体,像一只离弦的箭一般冲着狙击手弹了出去。
如果说阿九并没有将刚才少年残忍的命令放在心上,那么少年不管不顾在闹市区公然开枪的行为无疑激怒了他。
这种枪配的子弹叫做追击鹰——别问他为什么会知道——因为有追踪功能所以命中率极高,而且杀伤力巨大,在这种闹市区爆炸开来一定会伤及无辜。
绝对,不能让那个人的手指扣在扳机上!
阿九甚至没有来得及追究他为什么会对那个见都没见过的东西了若指掌,这个念头刚刚划过脑海时,他已经狠狠一肘击中了那个保镖的胃部。看起来比阿九大了整整一圈的保镖连挣都没挣扎一下就倒在了地上,但是多年的严酷训练早已经刻进了他的基因里,尽管他整个腹部一时都没了知觉,还是尽职尽责地举起枪准确地瞄准了阿九。
然而阿九比他更快,在他的手扣在扳机上之前就一脚踢在了男人手腕处,发出一声钝响。□□应声落地,男人的手不自然地垂在身侧,大概是折断了。
这一切的发生不过电光火石间。不到两分钟的工夫就折损了四个保镖和一个保镖头子的少年不怒反笑:“好啊,本来我只是想教训教训你,可是现在我改主意了!一起上,你们今天必须给我抓住他!”
主人一声令下,剩下的人立时将阿九团团围住。阿九眯了眯眼,不动声色地握紧了拳头。
赤手空拳的奴隶,对上全副武装的保镖。
一触即发。
此时,站在阿九身后的一个保镖,以一种非常特别的进攻方式撞在了他身上。阿九的手比脑子更快,在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之前已经一拳击中了那个倒霉蛋的脸,生生将他的面颊打得凹陷了一块。而后他才看到,那人原来是被人推倒在自己身上的。
而始作俑者是个西装革履的和善老者,他花白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端端正正的领结没有一度倾斜。此时他正用精致的手杖拦着两个企图往上扑的保镖,笑眯眯地说道:“让一让,没看见我家少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