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宁云似乎发生了些许变化。
眼中不见了少年的意气,多了一抹沉稳内敛。
今天他早早的便出了门,要赶在早市时将狼皮卖掉。
虽说只有一条大腿,但荒狼原本就体型庞大,这些皮毛制成两顶皮帽还是绰绰有余的,狼皮帽在冬季的时候可是很抢手的东西。
来到方山镇这么久,他还没怎么在镇上逛过,此时来到早市,不由看花了眼。
一整条街道两边摆满了摊位,许多都是他没有见过的东西。
随意在街边找了一个空位,将狼皮丢在面前,没一会便有好几人上前询价。
不过每次询问的人听到报价都是摇头离去。
在宁云边上卖种子的大婶哎呦一声,劝道:“小娃娃呀,东西可不是这样卖的,你这一块狼皮也就能做两顶帽子,你怎么直接要价二十个铜钱。”
“二十个铜钱都快能买到两顶狼皮帽了,一般普通家里一个月的开销都要不了二十个铜钱,你这样卖,什么时候才能卖出去呀。”
宁云讪讪一笑,他并不清楚价值,只不过出门的时候问过老头价格。
他也没想到,这一小块狼皮,居然都快赶上普通人家一个月的开销了。
大婶接着说道:“听婶儿的,十五个铜钱就行了,刚才那人出十五铜钱,你就应该卖给他,这已经是很高的价格了。”
看着大婶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宁云心中苦笑,连忙说道:“谢谢婶子,没关系的,我慢慢卖,不行我带回去自己用。”
大婶一副惋惜的模样,觉得他错过了好机会,不过见他如此说,也没再劝说,摇了摇头摆弄起了自己的种子。
看着大婶没再说话,宁云这才松了一口气。
方山镇比起村子上确实繁华的多,街上甚至还有许多店铺。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村民们除了种植一点粮食,便只能捕捉一些威胁较小的荒兽维持生计。
而方山镇的居民们除了种地捕猎外,也可以在家做些手工或者去方家的作坊干活,甚至可以到几里外的矿山挖矿。
总的来说,在方山镇只要勤劳,生活还是不错的。
就在他百无聊赖的四处打量时,一道瘦小的身影映入眼帘,正是昨日的柳宇。
只见柳宇径直走到面前,同样蹲在地上,伸手抓起面前的狼皮。
“宁云,你这个怎么卖?”柳宇没有再说跑荒的事,而是一本正经的要买东西的模样,开口问道。
宁云心中一乐,这不是咱方山二世祖嘛,好笑的看着眼前的柳宇,也不挑明对方心思,回道:“三十铜钱,少一个子儿都不卖。”
宁云也不是想宰他,只不过想来柳宇也不差钱,多卖点铜钱回去说不定老头会开心一点。
边上那大婶惊的张大了嘴巴,而令她更吃惊的是,柳宇干脆的掏出三十枚铜钱,递给了宁云。
宁云理所当然的收下铜钱,一点也没有宰客的觉悟,笑着说道:“东西也卖了,那我就先走了。”
跟边上的大婶打了声招呼,他起身就走,丝毫没有搭理柳宇的意思。
柳宇见状连忙跟上。
回去的路上,柳宇从怀中掏出一个小袋子,递向宁云。
“呐,昨天家里又送来一头野狼,都快吃腻了,你可别多想啊,就当是普通朋友间的一点心意。”
宁云打开一看,竟是一袋子肉干,不由心中一乐,他哪能不知道柳宇的心思,不过送上门的肉,不要白不要,将袋子顺手揣进兜里,道了声谢。
柳宇摆摆手,大气的说道:“不用谢,这玩意我家里多的很。”
宁云也不羡慕,人各有命,对于目前的生活,自己还是比较满足的,最起码天崩开局已经在向好的一面发展了。
“那就这样,一会还要去先生那里读书,回头有空了我再找你。”说着,柳宇转弯朝另一条街走去。
宁云诧异,他还在想这家伙能忍到什么时候,没想到居然送完东西就走了。
回到院中,不出所料的老头已经出门了,锅中只有残羹和一块黑面窝头,并没有昨天的狼肉。
“老头儿该不会自己吃肉,给我留下这个糊糊吧?”
越想越有可能,他将柳宇送来的肉干收了起来,吃起了糊糊,肉干这东西,平时还是不舍得吃的。
宁云吃过饭,将卖狼皮的铜钱藏好,拿起木棍出门朝后山走去。
镇子上很多人也会到四周寻找一些威胁较小的荒兽,一般大型荒兽不会在附近出没,也很少会遇到危险。
他也想去碰碰运气,虽说目前对付不了成年的荒狼,但对付镇子周边一些小野兽还是没问题的。
他轻巧的爬上一处视野开阔的高坡,找了一块阴影地,仔细的打量起来。
白天的大荒温度很高,很少会有荒兽出没,许多外出打猎的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