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书中自有颜如玉(2 / 2)

夜幕降临,两人拿着喝酸奶剩下的吸管,头对头分喝一桶水,感觉浑身干瘪的细胞在顷刻之间活过来了。夜色如水,漫天星辰璀璨,银河从东北向南横跨天空,宛如奔腾的急流,一泻千里,耀眼夺目,美丽得惊人。

他们再次启程,向着康筠白天推算出的方向走去。康筠对着天空大喊:“来个土匪把我绑走吧,嗷嗷嗷!”

其实,最初的时候,他们都希望这段在沙漠里独行的旅程长一点,再长一点。因为一旦进入据点,将会步步凶险,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完成任务,都是未知。

这片沙漠虽然属于l国领土,但其实处在l国与q国的交界处,是传说中的三不管地区。这地方气候恶劣,人烟稀少,水源极度匮乏,匪徒又穷凶极恶,当地警方派出的侦察人员,几乎都是有去无回,唯一的幸存者是在一次沙暴中侥幸逃脱的。据他说,在这伙亡命徒眼里,人只分两种,一种是有用的,一种是没用的。

有用的,譬如青壮年男子、年轻女子,或者厨师、医生、军械师等等有一技之长的人,愿意留下来的,可以活下去。不愿意的,或者没用的,通通被当做货物圈养起来,一旦配型合适,就会被开膛破土取器官,通过某种不为人知的渠道运出沙漠,伪装成冷冻海产或者混在其他货物里,通过远洋航运流入西亚、中亚、南亚和北非各国的黑市。

顾珩替顾珞琛安排的身份是k国驻中东维和部队的特种兵,退役之后留在当地,开了一家保全公司,妻子是青梅竹马的恋人,k国高材生,毕业之后直接过来帮忙,替他打理一些不很需要抛头露面的业务。可她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即便并不怎么抛头露面,还是在一次业务往来中被人轻薄了。丈夫暴怒,狠狠揍了那人一顿,结果失手打死了人,成了通缉犯,只好连夜逃亡。

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方面,亡命徒的身份可以最大程度上撇清警方探子的嫌疑,比较容易获得这个群体的认同;另一方面,有老婆的男人会比较好控制,也相对容易得到信任。

但是,谁也不知道这伙游击武装的领导者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会不会依照常理出牌。像这种反政府组织,想要壮大势力,必然会吸收更多的青壮年男人,退役特种兵想必是他们最欢迎的人,可他的妻子却未必。就算康筠是个顶级黑客,能够黑遍全世界,在匪首心里也可能一文不值。

生与死,全在匪首的一念之间。他们谁心里都没底,所以潜意识里都希望晚一点到达据点,多一点相处的时间。

但是经过了三天的风吹日晒沙拍脸,食物告罄,水源危急,四望除了茫茫沙漠还是茫茫沙漠,鬼打墙一样怎么走都走不出去,这时候,康筠反倒希望来点儿痛快的了,比如说匪徒从天而降,将他们绑起来放在骆驼上,载去据点什么的。

最起码面对人,哪怕是穷凶极恶的暴徒,他们也可以想办法周旋,努力拼得一线生机,而面对浩瀚的大自然,个人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

顾珞琛经历过最严苛的训练,倒是还好,康筠“退休”以后过了两年米虫生活,简直变成了一个废人,虽然来之前临时抱佛脚训练了两天,但是又是跋涉又是“运动”,感觉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空掉的破麻袋,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他真的不想再走路了啊啊啊。

然而顾珞琛一点都不体谅他的心情,把背包卸下来,不由分说丢进了他的怀里。

康筠怨念地看着他,把几乎有他半人高的大背甩在了背上,腰都直不起来了。他感觉自己活像只背着重重的壳的大蜗牛。

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顾珞琛在他面前蹲了下来,拍了拍自己的背:“上来。”

“哇,”康筠尖叫一声,飞扑上了顾珞琛宽阔的脊背,搂着他的脖子,在他后脑勺上重重亲了一口,“老公,我爱你!”

“唔,我也爱你。”

顾珞琛背着康筠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大半夜,黎明时分,远方终于出现了绿洲的影子。康筠半睡半醒,揉了揉眼睛:“老公,我可能是脱水了。产生了幻觉。”

“不是幻觉,”顾珞琛停下脚步,背着他的小娘炮,看向远方,“是海市蜃楼。”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听见了遥远的狗吠声。

“卧槽!”康筠从顾珞琛背上跳下来,“是真的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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