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拿出已经烤好的最小的那个红薯放在万锦的面前,“这个七块五,你说你两块钱能买多少?”
万锦又咽了口口水,她真的好想吃红薯啊,“那你能切个两块钱给我吗?”
老板就差对着万锦吐口水了,“去去去,别在我这里捣乱。我要是切你两块钱的红薯,那剩下五块五的红薯谁还能要啊?”
这时,小男孩的妈妈走了过来,她看到小男孩一直盯着红薯箱看,她直接就给小男孩买了一个特大的红薯。
万锦也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如果她的家人都还在,即使再没钱,也一定不会让她受这样的委屈。
霍长霆就是欺负她无依无靠,没有娘家人可以照拂。
万锦的手紧紧地捏着自己已经没有钱的钱夹,这一捏倒是让她捏出了一个硬物。
难道是第三个硬币?
可三个硬币也买不了一个红薯啊。
早知道老年机那么没用,她当初再怎么样也该换个智能手机的。
不然的话,她今天至少可以扫码付钱。
出于好奇,万锦还是打开了那个钱夹子。
钱夹子里面还有一个用拉链拉上的小袋子。那个硬物就在这个小袋子里。
万锦捏着钱袋往自己
的手心上倒了倒,一枚金灿灿的戒指就这样倒在了她的掌心里。
过往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脑中。
那一日她在医院失去孩子,霍长霆又让她签了离婚协议书。
她心如死灰,就从自己的无名指上将这枚戒指给拽了下来。
这戒指在她手上套了三年,套上之后就从未摘下来过。
她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戴上去的。 她只记得她摘下来的时候,手都被磨破了皮。
以至于这枚戒指到现在都有干涸的血痕。
万锦用手搓了搓,搓了很久才将戒指上的血痕给搓干净。戒指又恢复了原先金灿灿的颜色。
万锦环顾四周,这周围的景色异常的熟悉。
这中心广场不就是她当年买戒指的地方吗?
左前方那家金器店不就是当年那家金器店吗?
霍长霆虽然愿意娶她,但是他们之间连个婚礼都没有。
不但没有婚礼,也没有婚戒和婚纱照。
她这个新娘子什么都没有的嫁给他,而他的嘴里没有一句好听的话。
尽管这样,她依然笑得像个傻瓜。
怪不得霍长霆一直说她贱,她可不就是贱吗?
别人再怎么样也只是廉价,而她呢,都成了倒贴的了。
她一直珍视的金戒指还是她自己买的,她不但买了自己的,还替霍长霆买了。
只是她买给霍长霆的那只戒指,霍长霆从来都没有戴过。
万锦闻着红薯的香味,脚步则坚定地往那家金器店走去。
店员看到有顾客进来,立马就笑开了花。
那么早就有顾客过来可是个好兆头。
“小姐,要看项链还是手镯啊?”
万锦摇头,她将捏在手心里的那枚戒指拿了出来,“这枚戒指是我四年前从你们店里买的,我现在不需要了,我能把这戒指卖了换钱吗?”
万锦买的是一对很普通很简单的戒指,没有花纹和装饰,几乎就是一个圈。不过这戒指从份量上来说却是可以的。
对那时的她来说,霍长霆现在对她冷淡没有关系,她只要和他细水长流,平平淡淡过上一辈子就够了。
这对戒指的款式也蕴含着她对平淡生活和白头到老的期望。
都说太过绚烂的开端容易过早凋谢,她平淡的开始只希望能够换来长长久久。
只是这个愿望纯粹是她个人的一厢情愿而已。
到了现在,早已物是人非。
现在这枚戒指除了证明她愚蠢之外,便再无作用了。
当时她记得营业员跟她介绍时提过,他们这里的金器出去后再回来是可以换成现金的。
她那时候根本就不愿意听这样的话,她总觉得她和霍长霆是会到最后的。。
这是他们的婚戒,她自然是要戴一辈子的。又怎么会把这戒指卖掉。
营业员听到万锦是来变现戒指的,她还愣了一下。
一大早有人要把戒指卖回来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不过她是有职业素养的,她的脸上还带着商业化的笑容,“我们这里确实是可以把戒指卖回来的,不过不能按原价卖回来。”
“我们只能给你原价的百分之七十八。而且火检的时候,戒指的重量可能会比原先更轻一些。”
营业员是在提醒万锦这样做很不划算。
“百分之七十八就百分之七十八吧。”卖掉了至少能换原价百分之七十八的钱,不卖掉烂在手里则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