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难道,他们很久之前就认识了?
路时柒仔细回想着过去,突然就反应过来,自己在六七年前,好像是在路上随手救过一个小姑娘。
那时候的她,瘦瘦弱弱、又矮又小的,好像还是戴了口罩和帽子,只露出了一双充满灵气的大眼睛。
难道,她就是那个小姑娘?
怪不得他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呢!
所以,她写的那部小说,不是在胡编乱造?
全是在映射现实?
天爷呀!
这实在不能怪他现在才反应过来,实在是因为小姑娘写的故事太乱了。
什么小白狐、猪崽子、马车、白衣公子的……
简直是文学界的毕加索啊!
还能再抽象离谱一点吗?
沉思了良久之后,路时柒才缓缓开口,“我们是不是以前就认识了呢?”
姚娆猛地摇了摇头,一副欲盖弥彰的样子,“不认识呀,怎么会认识呢?你怎么会这么问啊?”
【不承认,打死我也不承认。他要是知道我暗恋他六七年,最后还想方设法来到他身边,成为他的学生,肯定觉得我是个病娇变态吧!我的天爷呀,实在是太羞耻了。】
嗯哼?原来如此。
小姑娘这是蓄谋已久呢!
见对方不说话,姚娆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扯开话题,反问道,“那你是为什么会选择和我结婚呀?”
虽然说,对方是为了躲避家里安排的婚姻,但是,他可以选择的结婚对象那么多,为什么偏偏就挑中了她呢?
路时柒嘴角不自觉地翘起,“因为,我觉得,你叫老公应该挺好听的。”
“这样啊!就这么简单吗?”
“嗯!所以,你能不能再多叫几声呢?”
“那好吧~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