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石杯这些器具,自然是孙兴在苍狼林暴打各路小妖之时,秉着雁过拔毛的精神,收集在耳中空间了。
“你这天命人,倒倒是懂得生活。”土地满脸红霞,眉开眼笑。
自从来到这方空间,千余年来,黑风山土地哪能寻到酒水。
今日既然孙兴做东,他也干脆敞开喝了个痛快,也懒得去用法力解掉醉意。
“唉,那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我打了几天妖怪了,享受享受怎么了?”
孙兴再次舀起一瓢酒,盛满二只石杯,随后晃了晃葫芦,发现已经空空如也。
“黑土哥,稍等片刻,我去取点酒来。”
他起身走到土地庙前,拔了根毛点上一炷香,几个呼吸之间,葫芦又变得沉甸甸,满当当。
“这上香就送酒的设定简直不要太妙,如此没本的买卖,谁能不爱?”
孙兴暗自遐想道:“若是此后去到一个城镇,仅凭借这个开一间酒吧,那岂不是财源滚滚,坐着数钱?”
他摇摇晃晃坐回地上,将葫芦中的酒尽数倒在了盆中。
借花献佛的快乐,总是胜过自己买花的。
黑风山土地一动不动盯着从葫芦中倾倒而出的酒水,吞了口唾沫,忍不住笑骂道:
“你小子,还真是个人才。此后莫不如你每过一个妖王,便请小老儿我喝上这么一回?”
孙兴立刻大手一挥:“黑土哥,没问题,小意思!俺老孙最大的优点,就是耿直!”
二人再次觥筹交错,而孙兴左腕上的念珠,却非常不懂事地闪烁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