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拒绝了又如何呢,你就会因此就此死心吗?”
“不会。”如果爱一个人能这么轻易的就放弃了,那就不是爱了。
“所以,被拒绝这一点,你其实不必太过在意。她答应了,自然是最好的,若是被拒绝了,也不必耿耿于怀,只要她还未成亲,你总是有机会的,不是吗。”
听完老王妃的一席话,安王顿时便觉得豁然开朗。的确,就算被拒绝了又如何,只要她还未成亲,他就始终有机会,并且他还是她所认识的人里,交情最深的一个,同时还知道她的一些事,说一句近水楼台也不为过。
他想通了,原本微微皱起的眉头也舒展开来。
老王妃见状,眼中的笑意也弥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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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二敲响了曲迷心的房门问她要不要吃早点,然后就被曲迷心抓了壮丁。她简单的洗漱之后,卷着被子进了客厅,盘腿坐到软榻上,一边啃着早点,一边问王小二,“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这个问题对于王小二来说简直是超纲了。曲迷心自己虽然恋爱经验为零,但是身处资讯发达的年代,多少也还见过,但是王小二一个土生土长还长得特艰难的土著,不仅没吃过恋爱的猪肉,更是没见过恋爱的猪跑,怎么回答?
然而看着雇主求知(?)的眼神,他觉得肩上仿佛压了重担,不忍心辜负她(的信任),于是冥思苦想了许久,艰难的憋出了一个答案,“大抵就像是喜欢吃的一样吧……怎么说呢……应该是心心念念想着要吃的那种感觉,而不是因为饿肚子了才吃的那种……吧……”
他说完了,就见曲迷心咬着半个包子,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真的?”
王小二觉得雇主好不容易才会需要他帮助一次(?),要是办不到未免太对不起那些丰厚的工钱跟赏钱了,于是一挺/胸膛,重重点头,“真的!”见曲迷心的眼神并没什么变化,又补充了一句,“以前我也喜欢过一个姑娘,就是这种感觉!”
其实并没有什么姑娘,从乞丐到偷儿,都是朝不保夕的,饭都吃不饱,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去喜欢别人。当然,硬要说喜欢也可以,毕竟他还是喜欢过姑娘的荷包最重要的是荷包里的银子,有钱了钱他就可以吃饱,这么一来说是喜欢也可以说得通的!
没错,就是这样!
看到王小二一脸认真的表情,曲迷心瞅了好半天,这才勉强信了。于是她顺着这个思路带入到安王身上,仔细一想似乎还有点道理唉。因为她不仅记得跟安王相处的细节,还记得他都给她带过什么吃的,同时又比较了一下在大兴朝所有吃过的东西,就属安王府跟皇宫里的最值得回味,其中又以安王府为最佳,因为都是她喜欢的!
曲迷心的思维就这么延伸下去,渐渐的就歪到了吃的上面,再拐回来的时候,她就觉得有哪里不对。想啊想,想啊想,最后才反应过来,要是按照她之前的思路,那她喜欢的应该是安王带的食物啊而不是他这个人啊?
但是仔细一想又说不通,喜欢吃的跟喜欢一个人怎么能相提并论呢?所以到底是她想错了还是王小二说错了?
于是她又瞅了王小二两眼。见她又用怀疑的眼神看过来,王小二又努力摆出认真的表情来,仿佛在说“我说的是真的不骗你”。
然后曲迷心就又被他给骗过去了,继续刚才纠结的问题。想啊想,想啊想,思维就又跳跃到了另一个角度,得出的结论是——大概是她其实是喜欢安王这个人的,然后才是食物,又因为食物更喜欢这个人了,这样一圈循环下来,也算是爱屋及乌了……吧?
于是这个问题暂时可以跳过了,换下一个。
“你说喜欢为什么要结婚,哦不,是成亲呢?就自己过自己的不好吗?万一将来不喜欢了,还省得分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