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筝睁开眼的时候,她正在杀人,手起刀落,那人脑袋像球咕噜噜往地上一滚,温热的血溅了她一身,吓得她一哆嗦,差点没叫出来。
前一秒还躺在家里晒太阳,下一秒就见到如此血腥的场景,刺激得她当场就从养老状态里清醒过来,紧张的盯着四方。
地上全是尸体,远处有喧嚣声,她被同伙拉着飞速撤离,脑子里都是懵的,刚刚发生了什么?
陶筝迷迷糊糊跟着同伙回了一栋房子,刚进门就被人拦住去路:“阁主有事找你。”
陶筝还没来得及接收记忆,怕引起
不必要的麻烦,装作一副顺从的模样,跟着那人七拐八拐,来到一间防守十分严备的院中。
室内烛火通明,中间坐着一个中年男人,蓄着胡须,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
“刚接了一个大单,有人指定你去杀镇西大将军傅云斯。”此话一出,周围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那可是有名的活阎王,性子嗜血暴虐,死在他刀下的人,没有上万也没有八千,杀气极重,对待敌人,直接剥皮处置。
据说将军府上挂的灯笼都是人皮做的!
战场上更是没有感情的杀人机器,敌军哪
怕只要听到他的名号,都会吓得肝胆俱裂,丢盔弃甲不敢再战。
因其军功显赫,战绩彪炳,天子特封镇西大将军,常年镇守西疆,说他就是整个西疆的土皇帝都不为过。
此人战斗力极其变态,刺杀他的人前仆后继,都被他轻轻松松像砍菜一样解决了。
久而久之,江湖上所有的杀手组织都不再接刺杀他的单子,任务成功率太低,拿不到多少钱还得折损自己培养的高手,赔本生意谁都不想做。
可这次不一样,因为对方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傅云斯?”陶筝听到这
个熟悉的名字,兴趣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
上辈子两人相伴几十年,他听话得像只小狗,叫他往东绝不敢往西,这辈子忽然变了人设,她反倒有些不适应了。
“买家很大方,出价三万两黄金,预付三成,剩下七成,无论是否刺杀成功,都会按原价支付,但买家只要求一点,必须是你前去。”中年男人目光如炬,看着陶筝,总觉得她与从前有所不同。
猜测她可能是被这个任务吓到了,毕竟她只是玉清阁的三流杀手,让她去刺杀上了黑名单的活阎王傅云斯,这任务着
实过于艰巨了一些。
此事哪怕由玉清阁最顶尖的杀手合力去做都不一定成功,让她去几乎等于送死,于是他又开口说道:“只要你接下这个任务,事成之后,剩余七成全部归你。”
当然,前提是她要有命回来。
陶筝眼睛立马就亮了。
什么?竟然还有这种好事?可以杀傅云斯还有钱拿?
嘴比脑子反应快,她听得自己回答道:“属下一定尽力,定不辱阁主所托。”
于是在场所有人看她的眼神,都像在看一个死人。
她想了想又道:“阁主,属下还有一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