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筝冷着脸,不想搭理他,就见他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跟着父亲离开了柴房。
陶筝坐在柴房,看着斜阳在窗口消失,天色渐渐变暗,慢慢消化了这个世界的新身份。
她刚满十岁,是邻村陶秀才的女儿。
按理说,都考上秀才了,日子不至于过得太差,偏偏陶秀才是个好高骛远的人。
头悬梁锥刺股,十年寒窗一心想要考个举人回来,怎奈能力有限,接连五次落榜,人受不住打击,得了疯病,精神时好时坏。
他只顾读死书,可苦了陶筝的娘,为了养活一家人,什么脏活苦活都要去干,早早熬坏了身体,撒手人
寰。
陶秀才愈发沉沦,精神好的时候,就去买酒做乐,精神不好就在家里发癫痫抽搐,买药买酒都要开支,他又不挣钱,日子很快便过不下去。
为了换几个酒钱,索性将陶筝卖给了隔壁村的傅大娘,于是陶筝成了傅大娘家的童养媳。
陶筝简直无语,这咋还越混越回去了!
从高门贵女到富商女儿,虽说有差距,好歹衣食住行都算上乘,她自己也是富二代出身,从小没在物质上吃过半点苦,这下可好,成了农门童养媳。
就傅大娘那蛮横样,以后能给她好脸色看?
逃跑是下策,这个朝代户籍制度管理严格,她
被卖给傅家后,户籍就挂在了傅家名下。
想独立出来,得傅家人集体同意,还得叫来村长作证,不然她跑到哪里都是黑户。
眼下没钱没人脉,她一个黑户逃出去能做啥?出去只有被欺负的份,还是先忍忍吧。
跑肯定是要跑的,但不是现在。
陶筝刚打定主意,就听得门锁被打开的声音,紧接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摸了进来。
借着月色,陶筝看清了他的脸,正是五岁的傅云斯。
“姐姐,这是我给你留的晚饭,你吃了吧。”他抿了抿嘴,胖乎乎的小手捧着一个白馒头,一脸期待的看着她。
“你先帮我松绑,手
疼。”陶筝毫不客气的命令道。
傅云斯将馒头揣到怀里,急急帮陶筝松开了麻绳,看到她手腕和脚腕上皆有血痕,难过得眼泪都出来了:“姐姐对不起,是我没有保护好你,我爹娘太过分了。”
陶筝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管不了太多,闷声道:“馒头拿来,饿死我了。”
傅云斯双手奉上,陶筝一句感谢话都没有,大口大口咬了起来,吃得飞快,还差点噎着。
好在傅云斯带了一小碗清水,陶筝咕噜噜喝了个干净,心中不由悲怆,她几辈子都没混得如此惨过,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她吃完才发觉,傅云
斯正跪在她面前,用那双小胖手给她揉脚腕,他动作并不熟练,但很认真在做。
陶筝不想跟一个五岁的小孩子过不去,何况她想在这个家好好待下去,一切还得靠他,于是挤出一丝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只见他眨了眨大眼睛,奶声奶气的回道:“我叫铁头。”
“啥?”陶筝一口水差点没呛到,这是什么乡土名字?
原来傅云斯也有这么接地气的时候吗?
“傅铁头。”他歪着头看她:“这个名字不好吗?”
陶筝嘴角微颤,不是好不好的问题,是傅云斯这个人,跟铁头这个名字,有着浓浓的违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