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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六章 什么仇什么怨?(1 / 2)

“我原本在天都,也算是出了名的才俊了,三十多岁,便已经拥有数亿身家,并且前途无量,日后就算成为百亿富翁都不无可能,直到我遇见了那个家伙!”

黄三金咬牙切齿的将自己和牧君的恩怨,以及自己的心理感受给说了出来。

刘旭听完以后,皱眉道:“你要找牧君报仇,和这个司天有什么关系?”

除了这个问题以外,他对于黄三金那所谓回到地狱的说法也极其反感。

在他看来,从穷地方出来,造就了一番伟业,并不算是有本事。

从穷地方出来,又回到穷地方去,并且成功将自己的穷家乡打造起来,那才是真正男子汉应该做的事情。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虽然事无绝对,但这句话一直是刘旭深以为然的。

毕竟,说白了,他刘旭就是一个屠狗辈。

就以他的经验来看,越是文化低的人,越是讲究义气和孝道这些。

至少他手底下那些刀尖舔血的人,没有一个是不孝敬老娘老爹的。

当然,这和他的管理也有关系。

只要是帮会中的成员,你可以犯很多的错误。

但要是谁敢不孝,他刘旭就会出面亲自宰了!

孝道,在刘旭眼中是最基本的!

至于那些所谓的文化人,

他向来瞧不上眼。

原因无他,就拿这些年的新闻来说。

疆域好不容易培养的人才,最终跑到域外效力的还少吗?

如果哪天开战,打死天域老百姓的炸弹导弹里,就有不少是所谓的文化人制作的!

所以,刘旭就喜欢那些没文化,一腔热血的。

越是讲义气的,他越是重用!

至于那些有文化的,即便是有真本事,他也不会留在身边。

现如今黄三金一说情况,刘旭固然觉得那牧君可恨,但对他这种粗人而言。

将培养自己家乡视为地狱的刘旭,更加可恨。

要不是因为两人已经谈好了生意,他非得找借口,好好教训一下这个家伙不可。

毕竟,一个想要抛弃家乡的人,到时候在利益面前,自然也会抛弃疆域。

这种狗汉奸,刘旭最看不起,也最厌恶。

“是这样的,那牧君被关进牢里以后,利用牧家的权力和与他长相一样的司天交换了身份……”

黄三金并不知道,自己的那番话已经引起了刘旭的不满,将事情的所有经过都讲了出来。

“他们夫妻害得我到如此地步,您说,我恨他们入骨,是不是很正常的事情?”

“有仇不报非君子,是挺正常。”

刘旭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觉得,事情之所

以闹到如今这个地步,有一大半的原因,都是黄三金自己作死作的。

如果没有后续那些复仇的操作,黄三金现在依旧是邢晨帆身边的红人。

不过他倒也能够理解刘旭的心情。

人在弱势时受到了苦难,等到成长起来以后,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报复。

别说黄三金,就是他刘旭也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只是这个黄三金脑袋不够灵光。

换做是他,如果三番两次都报不了仇,他便直接放弃了。

没必要硬拿鸡蛋碰石头,可黄三金却是不知天高地厚,非得一次次的试探,最终给玩砸了。

从义父要带高人来解决这件事就不难看出,那司天绝对不是普通的绝顶宗师那么简单。

在关东之地,绝顶宗师可能不敢肆意妄为。

可在之前的天中,司天这个绝顶宗师,想要杀黄三金再简单不过。

归根结底,这个黄三金,对于绝顶宗师这样的存在,根本就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

“旭爷,您应该理解我的为什么非要报仇的原因了!所以带回您义父和那高人来了以后,您一定要帮我多说几句好话啊!”

“知道了。”

又过了一会儿,易容成傅天翔的沈思思带着司天一起赶了过来。

“义父!”

见傅天翔走进来,

刘旭连忙起身。

他这个人极其重义气,对于傅天翔这个对自己有再造之恩的存在,那是无比的尊重。

说是义父,其实已经完全是当成亲爹了。

“老爷子好!”

黄三金也急忙起来毕恭毕敬的喊了一声。

刚喊完,他就看到了沈思思身旁的司天。

他整个人先是一愣,然后立马大笑了起来,“老爷子您真是厉害,竟然这么快就把这司天给抓了过来!”

“不过怎么不见其他人?小的提出的要求是杀了他全家,只带他一个人过来,不足以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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