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买买买(1 / 2)

陈森也没事做,就跟着她们俩去了。

他们先去黑市,卖掉了那个古董。

这世道,这些小玩意儿一点都不值钱,人人都在为衣食住行奔波,没几个有心思玩的。

因此,才卖了两百块而已。

白榆又忍痛卖掉了一颗能源石。

要搬去上城区住,肯定需要添置很多东西,没钱是万万不行的。

拿到钱以后,她去种子店买了很多种子。

每样都买一点点,但买的种类特别多。

店家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对待这个客人,你说她有钱吧,她竟然买十克白菜种子。

十克,你敢信?

你说她要穷死了吧,她买了上百种的种子。

结了账,陈森左右手各拎一包种子。

白榆要帮忙提一个,他坚决拒绝了。

然后,三人去逛商场。

下城区最好的商场也不过只有四层楼,里面卖的都是杂七杂八的牌子,无论是质量还是设计,都非常一般。

不过,小女孩和青春少女,正是穿什么都好看的年纪,倒也不必计较太多。

白榆给朴朴选了一条红色的,带蝴蝶结的裙子。

朴朴自己选了牛仔短裤和白色背心,穿上就不肯脱了。

白榆觉得新衣服就这么穿着不是很健康,毕竟有染色剂什么的残留,但见她那么喜欢,也就没忍心让她脱下来。

这是女孩第一次穿新衣服,就让她高兴高兴吧。

再说了,她在下城区生活了九年了,接触过太多比新衣服上残留的染色剂对人体更有害的物质了吧?

比如,辐射。

白榆苦笑。

还好,他们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

那这些留在这里的人呢?

她看着商场里来来往往,脸上挂着笑容的人,叹了口气。

“姐姐,这条裙子很适合你。”

陈森指着橱窗里的模特穿着的蓝色长裙。

白榆笑着摇摇头:

“不行!”

“作为一个擅长近战的异能者,长裙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

“我得穿得干脆利落点。”

陈森想象了一下白榆穿着拖地长裙跳到三米高的地方拿匕首捅人的场景,轻轻扇了自己一下,你是猪!

最后,白榆也选了牛仔短裤,又搭配了一件克莱因蓝的宽松t恤。

为了防止出现上次那种一套衣服被毁,就没有换洗衣服的烦人情形,她干脆将这个搭配买了两套。

陈森忍俊不禁:

“还可以这样?”

白榆点点头:

“嗯,懒得再挑了。”

“而且这套挺适合我的,是不是?”

陈森由衷地说:

“特别适合。”

然后,白榆不顾陈森的反对,给他买了两双新鞋。

他脚上那双鞋的底子都裂开了,说不定什么时候走着走着就散架了。

她还给陈叔买了套清爽的棉麻家居服,他整天在家,穿家居服的时间比外出服的时间更多。

买好了东西,看看时间差不多了,白榆决定带朴朴一起去赴约。

季宅。

季辰南收到白榆的信息后,整个人就处在了癫狂状态。

他大声唱着歌,调跑到了外太空。

试个衣服都要跳一段舞。

一连试了十件,已经把他从小到大学过的舞全部跳了一遍,四肢僵硬的样子就跟丧尸来攻城了一样。

为了安全,季明城没有让人给这所宅子做隔音。

用他的话说,要是隔音效果太好,人死房子里了,外面的保镖和佣人们都听不到,还以为主人睡着了。

因此,季雪从早上开始就被她哥的“美妙歌声”给折磨着。

终于,她忍无可忍地冲了进来:

“哥哥,你今天怎么了?”

“有什么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也开心一下好不好?”

季辰南:很简单,爸爸把组建咱们季氏的异能者小队的任务交给我了,由我全权处理。

季雪:我不明白,这有什么的?你不是早就开始帮着爸爸管理公司了吗?

季辰南:我打算把白榆招到季氏来……

季雪打断了他的话:

“你别想了,她不会来的!”

“白榆是那种又臭又硬,不会被金钱收买的人,否则她就不会拒绝嫁给你了。”

拒绝嫁给你!

这几个字刺痛了季辰南的神经,他的脸阴沉了几秒。

而后,季雪看到她哥裂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可是怎么办?”

“她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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