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启平这么说,都是一脸的羡慕。
一旁,立马就有人小声道。
“还是张凤霞命好,两个儿媳妇跟亲姐妹似的。”
“是啊!不像我们家那两个讨债的,凑到一起,说不上两句话就吵起来了。”
“我们家那两个也是,一到干活的时候,你推我,我推你,就没一次利利索索的去把活干了的。”
……
眨眼间,喜宴就成了批判大会。
另一边。
苏子煜将一只已经烤得七八分熟的野兔放进了厨房。
现在天气冷,断了火的食物一下子就凉透了。
如果烤太熟,他们回来再加热,烤兔就容易焦。
烤个七八分熟,他们回来,稍稍烤一烤,味儿正好。
剩下的那只,在火苗的舔舐下,不到十分钟便表皮酥脆,金红光亮。
苏子煜抽出几根柴火棍子摁灭,只剩下两、三根维持着温度。
洗了手,扯下一个兔腿递给沈知欢。
“媳妇,尝尝。”
沈知欢接过兔腿,一口下去……
外面那层酥脆,里面的鲜嫩,又香又脆。
“好吃!”沈知欢欢喜的点头。
就是这个味儿。
“好吃,你就多吃点。”苏子煜瞄了眼院门,飞快的在沈知欢的脸上亲了一下。
沈知欢笑嘻嘻的,“苏团长,以后你不当兵了,还可以去开个烧烤店。”
话一出口,沈知欢就恨不得抽自个儿几个大嘴巴子。
这么香的东西都堵不住她的嘴。
“我不当兵了,也能养得起你。”苏子煜笑着用干净的手背刮了一下沈知欢的鼻子。
“嗯!”沈知欢硬挤出一抹笑,神色有些不自然的点头。
确定苏子煜没有放在心上,沈知欢暗暗松了口气。
察觉到沈知欢好似放松了些,苏子煜眼底深处掠过一道复杂的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