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初如同一个杀神,不管遇见谁,她不说话,上去就是杀。
如同一个提线木偶,那满身的伤,流着的血,一滴一滴地往下滴着。
就是握着软剑的手,现在五指间,均是被血染红,不知是敌人的血,还是她自己的血。
“姜云初,我要你有来无回!”一个人怒吼一声。
那个人的目光里,带着寒芒,手上握着一把大刀,在刀的背部,有着三个大环,三环刀。
“鹰风寨!”
鹰风寨的寨主,也就是他们的老大,叫陈鹰,手握三环大刀,大刀重八十斤有余,但在这个人的手里,却如同感受不到重量,大刀耍得虎虎生威,甚至能听到大刀砍来的破风声。
因此得名。
官府抓捕了几次,鹰风寨易守难攻,虽然鹰风寨的人损伤惨重,但官府的人也已经损伤半数。
最后,还让陈鹰带着手下和家人逃走了。
给官府一个大大的耳光。
从那以后,两方和平,只要鹰风寨不过分,官府的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为何掳我儿女?”姜云初的声音低沉着。
她用裙子撕下来的布条,一圈一圈地将手给绕好,手上有汗,有血,剑柄有些滑,不趁手。
“是你先杀了我兄弟。”
陈鹰眯着眼回答,伤他兄弟的人,他一定会有仇报仇,不然他这鹰风寨的老大,脸面何存?
混江湖的人,就是要服众,如果不能服众,鹰风寨早就没了。
“呵!”姜云初勾起了唇角,好像听到了一个笑话,
不过她摇了摇头,语气轻轻,仿佛只是给自己听的,“不重要了!”
误会?
设计?
重要吗?
她的儿子伤了,她的女儿生死未知,什么理由都不重要了。
她要让这些人的血,来洗掉儿女心里的伤,洗掉这次的记忆和无助。
理由!见鬼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