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雅芝的一路引导下,叶晓峰顺利的抵达了一家名为安顺的宾馆。
把车停在位置上,叶晓峰初初打量了一下这家宾馆,楼层高度是四楼,占地面积挺大的,每层楼大概有个四五十个房间,外墙用的是马赛克,看上去还挺新的,应该没盖几年。
对于这样品质,叶晓峰的确也是挺满意的,别的不说,反正比他昨天晚上住的青年旅社就不知要强多少倍了。
叶晓峰拎着随身的包袱,走进宾馆前台,一进去就看见几个愣头青在那红着脸和前台争论,大致意思都是不知道需要预定,而别的地方已经都没有住处了,想让通融一下。
只可惜,前台来来回回就一句话:“房间客满,不好意思!”
如此说来,宋雅芝的确是没有骗他。
两人一起走到前台,那前台一看是宋雅芝,立刻就堆上笑容,一口一个叫着宋总,然后熟练的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钥匙和房牌递给宋雅芝。
宋雅芝接过钥匙,随后就冲叶晓峰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好像在说:“怎么样?姐面子大吧?”
那时候的宾馆是没有电梯的,房间在三楼,走一下问题也不大。
上楼,轻车熟路地来到房间,打开门把东西放进去,宋雅芝往床上一坐,一双大长腿交缠在一起,然后得意洋洋地看向叶晓峰:“怎么样?这环境不错吧?”
“嗯,比我想的要好。”
叶晓峰由衷地夸赞了一句。
“房间有热水,你先洗澡,还是先下楼吃中饭?”
宋雅芝问道。
“吃饭吧,宋姐也没吃的吧?走,宋姐挑个地方,我请你吃个饭,以表达帮我解决住处问题的恩情!”
叶晓峰淡笑着说道。
“行,饭总是要吃的,前面有一家做鸭头的,特别好吃,就是有点辣,你吃辣不?”
宋雅芝问道。
“吃!我口味重,无辣不欢!”
叶晓峰村里的饮食习惯也是吃辣的,前世他最爱吃的菜也基本都带辣,例如麻辣兔头、剁椒鱼头、香辣鸭头,诸如此类。
两人一拍即合,当即就下楼吃饭。
曲水市的辣鸭头的确是一绝,叶晓峰吃的直呲溜,而身为地头蛇的宋雅芝也没好到哪里去,一张俏脸直接吃了个白里透红。
经过一顿饭,两个人的感情又拉近了不少,聊的内容也越发的多起来。
叶晓峰发现,宋雅芝其实是一个挺有头脑的女人,而且做事也蛮果敢的,按照她的说法,她们家的厂子起初还是她操办起来的。
只不过,这个时代女人要出头太难,她就硬是把丈夫给推了出去,哪知道,这男人会对她变心,才几年光景,就变成现在这副田地。
而宋雅芝对叶晓峰的好感就更多了,她发现叶晓峰的谈吐很有气质,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出来跑业务的小年轻,反而像是一个满肚子生意经的魅力老男人。
经过一次感情失败的她,早就已经把该死的妇道扔到了九霄云外,想跟那些富婆一样去包养奶油小生的念头,就越发地强烈起来。
“明智,你不是来谈业务的吗?那你穿这身可不行!走,姐给你去配一身!”
宋雅芝也不管叶晓峰同不同意,就扒拉着他往百货商场那里走。
曲水市因为贸易的缘故,百货商场要比江塘县的大很多,品种也齐全。
一进商场,宋雅芝就把叶晓峰带到了品牌装柜,亲自给叶晓峰挑选衬衫西装和皮鞋,领带都亲自上手匹配。
“做生意,讲究派头、噱头和苗头,这三个里面,人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派头。你穿一身名牌,人家都会高看你一眼,谈生意才好谈!”
宋雅芝这话没有毛病,有过前世经验的叶晓峰深表赞同。
西装款式比较中规中矩,皮鞋也是大头鞋,锃光瓦亮,往叶晓峰身上那么一搭配,气质瞬间就上来了。
宋雅芝上上下下打量起叶晓峰来,一双妙目快粘到他身上去了,心砰砰狂跳,赞叹道:“明智,你这样貌真当潇洒,跟港台明星郑少秋都有的一拼!”
“是吗?我有这么帅?”
叶晓峰对着镜子做了几个耍帅的动作,撸撸头发,立立领子,甩甩西装,那叫一个臭美。
还别说,被宋雅芝这么一提醒,他也觉得自己跟郑少秋有几分相似,还真是妥妥的大帅哥一枚!
“同志,你可真有眼光,这些衣服穿你男人身上太合身了,就跟穿在模特身上似的,真好看!”
这时,负责导购的小姐姐也忍不住过来夸了两句,眼睛冒光地看着叶晓峰。
宋雅芝本就对叶晓峰心思不纯,被导购小姐一夸,直接正中下怀。
“行,把这套,还有刚才试过的那套都包起来,我买了!”
叶晓峰深感无语,他正想跟导购小姐姐解释一下自己和宋雅芝的关系呢,这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