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烟波浩渺,江水东流接天际,江岸绿柳成荫,一片生机盎然。漫野的山花由岸边一直开到山上,山上一座楼阁屹立山巅。山巅有一间茶馆,供来往的路人和游客歇脚之用,七八张桌子已经坐满大半。一黑衣白发的中年人见此间美景,心有感触,吟起了唐朝诗人崔颢的《黄鹤楼》,其余人朝这看了一眼,见他装扮奇异没有理会。
“想不到客官看似粗犷,却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小的失敬,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那店小二过来斟茶,听此人吟诗感慨,不禁肃然起敬,施了一礼。
“嘿,我说郑秀才,你碰到知音了,你可要免了茶钱。”
“是啊,郑秀才…..”
几位熟客对着店小二起哄,东一句西一句嚷嚷着。
“王叔,张大哥,你们说笑了,小生秋试落榜,回家的盘缠都没有着落,不得已在此挣俩盘缠钱,如今到了春分时节还没存够,哪里做得了掌柜的主说免就免。”看了一眼悠然喝茶不作一语的中年人,想到书中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咬牙道“不过几文钱我还付得起,今天这位客官的茶钱我给了。”
那中年人见郑秀才的模样,似笑非笑,道,
“小兄弟不用客气,本座自己来。”
郑秀才讪然一笑,没有勉强,继续道,
“客官可知道这黄鹤楼的由来?”
“郑秀才,又来卖弄学问了。”
几位熟客无奈,经常来这的人都知道郑秀才这个嗜好。
“我知道,不就是传说有神仙驾黄鹤在此逗留,世人为纪念而建的吗”有人开口道。
“各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郑秀才神情肃然,振振有词。“两百多年前,武林中出了个旷世之才,四十来岁就纵横天下无敌手,因他喜欢穿青衣,所以江湖上都叫他青衣武圣。”他顿了一顿,看到众人被自己的话所吸引,心里得意。他早看出那中年人定是江湖中人,之前对自己没一点兴趣,现在也侧耳倾听。
“快说快说,这青衣武圣何许人。”旁人好奇,催他道。
“这青衣武圣来历神秘,武功奇高,为了心爱的女人只身杀上天魔宗,跟天魔宗老宗主斗了一天一夜,最后将其击杀,天魔宗从此除名,那一战成就了青衣武圣之名。功成名就本是人生一大乐事,然而心爱的女人却中了天魔宗的奇毒—-刹那芳华,一下变成了古稀之年的老人,一位绝代佳人垂垂老矣。唉……纵然天下无敌又有何用,看着自己的爱人即将先自己而去,青衣武圣心痛万分,就在这山巅,乘一只黄鹤而去,誓要找到解救爱人的方法,从此一去不回头……”
郑秀才说完,声音低沉,默然不语,旁人也没有说话,像沉浸在故事里无法自拔。
“小兄弟,莫不是你编来诓我们的吧,两百年前的事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那中年故作大声道。
“对,一定是你编的,妈的,我们还真相信了。”
“不错,两百年前,你爷爷还没出生呢,你小子知道什么。”
听中年人一说,众人不忿道。
“我没有胡说,我祖上留下一本书,叫《黄鹤楼记》,里面写的很清楚。作《黄鹤楼》这首诗的崔大人跟我祖上是血亲。崔大人跟青衣武圣是一个时代的人,而且关系莫逆,那位中了刹那芳华奇毒的女子,正是崔大人的表亲,崔大人跟她青梅竹马,奈何嫁给了权倾朝野的王爷,至于为何那女子跟青衣武圣在一起就不得而知了……”
郑秀才见众人不信,语无轮次的解释道。
“看来这小子说的是真的,江湖传言,两百年前青衣武圣大战天魔宗宗主的事,却是为了一部武功秘笈,以讹传讹也不尽信,想不到民间有人将此事记录下来,这次来此没有白来。”中年人听了郑秀才的话自己信了八分,心里暗道,却听得一清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店家!来两碗茶!”
众人转身,只见一身着蓝袍,相貌英伟的年轻男子手提佩剑,男子剑眉星目,鼻梁高挺,有几分英俊,眉目间颇显英气,众人看得心中暗赞一声。蓝袍男子身边跟着一位身材略胖的青年,二人脸有风尘色,显是赶路路经此处,找了一张空桌子坐下,开始打量四周。
“诶!来喽!”
郑秀才不待东家吩咐,右手提着茶壶,左手拿着两个茶碗放在桌上给二人斟了茶,眼睛扫动,打量二人装扮,显是江湖中人,不敢怠慢,仔细招待。
“二位客官请慢用,有甚吩咐跟小的说!”
这蓝袍男子叫作牧晨,那胖子唤作张超,是他师弟,二人奉师命给武林同道好友送掌门师叔六十大寿的请柬,由襄阳赶至汉阳城,一路翻山越岭,涉水渡河,到得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