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朝平昌元年
隆冬时节,京城雪花飘飞,遮盖住了红墙绿瓦的艳丽,只剩一片雪白。
陆羡的眼皮动了动,好冷啊。
刚想伸手环抱住自己,这才发现他的身体冻得竟然比铁板还硬,保持坐姿,完全动弹不得。
好像还覆盖着什么东西,压得他喘不过气。
这特么咋回事?出车祸的时候明明是大夏天,怎么自己眨眼间就变成了一条冻鱼。
“刷刷刷—”
迷迷糊糊中,他感觉到有人在猛烈地刨雪。
压在身上的重量逐渐减少,他的意识也渐渐在聚拢,神经也恢复了微弱的知觉。
“少爷,您可不能死呀!”少年的声音淹没在了激烈的刨雪声中。
死?谁死啦?陆羡有种不好的预感。
“哟嚯,不会真死了吧?”一个刻薄的声音传来,听起来就招人讨厌。
“范均奕,你太过分了吧,我家老爷已经被你爹命人拔光头发,抽掉舌头,砍断手脚,刺穿肠子,扔到柴火中活活烧死。
死后的骨灰还被散布到各道路口让千万人踩踏,还不够吗?
少爷已经疯了,就不能留他一命吗?非要让他在这大冬天里活活冻死。”
“此言差矣。”范钧奕轻笑。
“陆有年一个宦官居然妄想把持朝政,活该!我爹那是为民除害,是人人称颂的大英雄。”
他一脚将少年踹倒。
他蹲下身,用两根手指死死捏住了陆羡的下巴,仔细打量着,“哼,这样就死了,真是便宜你了。”
这逼给你装的,陆羡心里直泛恶心。
“不管老爷做了什么,少爷是无辜的呀,他和你之前不是朋友吗?”
“朋友?”范钧奕手指暗中用力,像是要将陆羡的下巴捏碎一般。
“要不是这样,我怎会大度地收留他照顾他。
不过嘛,我们范家可不像你们陆家,什么阿猫阿狗都养。
我们不养闲人,既然他痴傻了,只好将他拴在这院中当条看家护院的好狗。
没想到陆羡他连当狗都这么没用!”
作为历史发烧友,网络上“大兴朝风云”专栏的写手,陆羡听着这二人的对话以及断断续续涌上的记忆,他总算是搞清楚了。
敢情他这是穿越了,穿越到了大兴朝末年,一个虚伪迷醉,暴力血腥的乱世之中。
先皇在世,为了压制以范思明为首日益膨胀的门阀士族,开始利用宦官进行平衡。
陆有年作为先皇最信任的宦官,一下子便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成为了整个宦官体系中的领军人物。
他的宿主陆羡,和他同名同姓,本是陆家宗亲的儿子,被陆有年在一票兄弟中选中,成为了超级幸运儿,一飞冲天。
陆羡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可惜他偏偏不干正事儿。
天天纵情于桃红柳绿,利用身份欺压百姓,无恶不作。
百姓背后笑称他为“京城四胁”之首,是人人都想打的过街老鼠。
好景不长,先皇四十多岁就驾崩了。
新登基的皇帝元义在史书中记载是“为人单纯”。
说白了就是心地善良但是个傻子,有心无力。
这样的人若是普通百姓倒是可以安居乐业,若是君主,注定成为宦官、外戚和门阀三方势力政权中被利用的傀儡。
皇权更迭,三方势力一片血腥混战之后,陆有年被打倒了。
宦官集团树倒猢狲散,一众党羽很快就被剿灭。
按理,陆羡作为陆有年的儿子也该迎来千刀万剐的结局,但权力的游戏从不会如此简单。
陆羡虽是宦官的儿子,可他却从小和京中世家公子长大,素有交情。
所以对于士族来说,他和他们的圈子沾边。
新皇帝的舅父张威发迹前,为了搭上陆有年的关系,将自己的侄女嫁给了陆羡生父的二儿子。
所以对于外戚来说,陆羡和他们也多少沾了点亲戚关系。
陆有年当权期间,提拔了不少自己人。
为了稳住这股势力的同时彰显出世家贵族的大度之风,加上陆羡“识时务”的疯了,不再有威胁,外戚和士族集团都决定放过他,让他当上了吉祥物。
范钧奕作为太尉范思明的大儿子让破产的疯子住到了他府邸中,显得他颇有气度又重感情,进一步提高他作为顶级世家子弟的口碑。
背地里是恨不得天天把陆羡往死里欺负。
鸡没什么稀奇,满大街都是,可凤凰沦落成的鸡,多得是有人想去戏弄一番。
什么情谊?呸。
什么气度?呸。
陆羡天天被铁质的大狗链子拴在院中,风吹日晒,只有陆家家仆槐序偶尔趁无人注意的时候照顾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