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金满城(1 / 2)

厂子里有三十多两辆挎斗摩托车,此时很多骑手在驾驶摩托车好像是在做演习。

“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我叫林白,三水市人!”

楚墨眼前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皮肤黝黑,一看就是身体素质比较好的那种人,看起来精神头还不错。

听到楚墨的话,高个男子眼睛一亮,多了几分亲切说道:“巧了,我也是三水市人,你是哪个区的?”

没想着自己胡诌的住处,居然是别人家乡,楚墨有些无语,撒谎说道:“我户口在三水市,但从小是在南灵市长大,这次跟着家人回老家参加亲戚的婚礼,哪知道下了大雨,就被迫留在了这里!”

本来还担心大个子会多打听一些,没想到听到楚墨的话便没有再深究,而是说道:“骑过摩托车吗,没有骑过就抓紧练练,你以后就是摩托车骑手!”

看到楚墨有些茫然,大个子继续说道:“这可是个美差,看在你我是老乡的份上才让你当的,你小子怎么感觉傻里傻气的,不会是大学生吧?”

楚墨含糊回应着,感觉对方心情不错,便不动声色问道:“老大,那个,咱们要打仗吗?我听带我来的人说,本来是让我去烧锅炉的,现在让我来当兵!”

“应该是吧,我听说市里面前段时间来了几位贵客,好像要借助咱们老大的力量去做事情,因此现在所有的队伍都在演习,为打仗做准备!”

“还有你不要喊我老大了,在清河市只有一个老大,就是咱们的金老大,你喊我队长就行,我姓王,叫王子秦!”

楚墨连连点头,装作一副听话的模样,听这位王子秦说说,只怕贵客就是厉天羽等人,果然不出自己所料。

很快便给楚墨分配了一辆摩托车,由于以前骑过,因此楚墨上手后还是比较快,半天的时间就已经达到了队长的要求。

到了晚上的时候,楚墨的配枪都下来了,是一把手枪和十发子弹。

看着手里黑黢黢的手枪,楚墨心中有些感慨,看样子清河市要比忘忧城富的多,连刚来的人都能够发下来热武器,楚墨也是对这座得天独厚的城市产生了兴趣。

如果能够将清河市也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那自己的实力可是能够得到大幅度提升,手下的装备也能够充实一波。

用过晚饭后,很快大家都已经睡下。

毕竟白天可是训练了一天,这些人都比较困,再加上末世之后电资源紧张,很多地方是没有电的,大家都养成了天黑之后睡觉的习惯。

到了后半夜,楚墨约摸着大家都已经睡着,便悄悄起身,将上衣脱掉拿在手里,施展开风雷翅异能,煽动翅膀,让自己飞了起来。

对于清河市核心地带还是非常好找的,有亮光的地方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 能够用电的只能是权力最大的人。

站在一栋高楼上,楚墨看着下方一栋大厦灯火通明,名字叫做金氏集团。

没有发现什么动静,过了片刻又在空中盘旋一圈,将清河市地形做了大致了解,楚墨这才返回。

回去后假装是上厕所回来,倒也没有人怀疑,就这样一直在废弃的厂子里练了三天,第四天中午接到上面的命令,要让大家全部到中心城广场集合。

听到这个消息,楚墨隐隐觉得应该是有所行动了。

这三天楚墨也没有闲着,不断讨好自己的队长王子秦,凭借着老乡的身份也打探到不少消息。

王子秦的表哥赵爽是一名异人,在金满城身边做大官,经常会跟他说一些内部消息,结合自己打探到的信息,楚墨已经猜到,应该是要对自己的忘忧城开战。

在清河市中心的一处别墅内,厉天羽和穷奇,鲲鹏还有麒麟则坐在屋子里。此时的厉天羽脸上兴奋之色溢于言表。

“城主,金满城的胃口这么大,我们此行怕是要被人当枪使!”

麒麟有些担忧,这几天他们和金满城经过数次交涉,对方终于答应借兵给他们,但条件却是以后忘忧城要归他,而厉天羽等人以后可以生活在清河市,自己会在清河市划出一片地区,交由他们自治。

对于这个条件,穷奇、鲲鹏和麒麟都不看好,金满城这样的举动已经非常明显,就是要将他们控制在自己的眼皮子地下。

这样一来,自己就好比餐桌上的食物,金满城吃与不吃全看自己的心情。

厉天羽则是冷笑说道:“我又何尝不知?不过这是现在唯一的办法,有了金满城机械化部队的力量,我们就可以对忘忧城进行奇袭。”

“金满城想拿我当枪使,等到达成目的再来个鸟尽弓藏,我自然不会如他的愿,拿下了忘忧城,他的这支部队就是我的,到时候他拿什么跟我打?”

听到厉天羽的话,三位护法都默不作声,厉天羽说的太过于理想化,想要实现的话有很大的难度,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这么大自信。

毕竟金满城也不是傻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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