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童抬起的手,随着这声音一顿,被压得没有还手之力的众多仙墟强者,这才松了口气。
无不疯狂的灌入灵气,恢复自身,连着修为最强,半只脚都踏入人仙境的千珑,额头上都是溢出一层碎汗。
众人惊心动魄,姜童的力量,简直比仙墟那几个妖孽,还要强出一截。
这样的天赋资质,如果时间足够,未来踏入地仙,是必然的事情。
只是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没人知道这个时间,有多长。
“早知道,我就把太上天宗的镇派灵宝带来。”
千珑一颗心悬在喉咙口。
姜童这种人,要么不得罪,和他成为朋友。即便成为不了朋友,那也不能是敌人。
一旦得罪,就必须斩尽杀绝。
否则等这人,未来踏入地仙,杀入仙墟,说不好连着太上天宗,都会被他一人覆灭。
“我究竟为天宗,招惹上了怎样的敌人?”
千珑心中发颤。
她们在想什么,姜童都懒得去知道。
他掀开眼,瞬间就看向千米外,只见烟波浩渺的东海之上,一道身挂血色披风,金发披肩,容貌俊美无比的身影,驾驭风浪而来。
在他身后,龙卷肆虐,狂风骤雨,如天水相接。仿佛这
人举手投足间,就改变气象,引来天灾。
千珑等仙墟神境,也都看去。
“血祖?”
千珑脸色一喜。
很快就摇摇头,皱眉道:“不对,血祖身上的气息,足以撕裂天穹。一身修为,更在数百年前,就踏入地仙。”
来人气机虽然庞大,超过她们中的每一人,但距离地仙,仍有一段差距。
“你又是谁?”
姜童收手而立,平静的看向那金发俊美男子。
不得不说,这男子容貌,每一部分,都把西方男性特征,展现到极致。完全符合当今女性的审美,比那些所谓的明星天团,还要帅气一些。
“哇,这人是谁啊,好帅哦!”
立刻就有不少女子,眼睛都快化作心形。
就连姜童,都面露意外,多看了几眼。
“回天人,我乃血祖贴身护卫。”
男子来到百米外,说什么都不愿意再往前。
一只手横在胸前,一只手背后,对姜童致以最崇高敬意,宛若西欧中世纪期的贵族般。
血祖护卫?
千珑一愣,似想起什么:“血公爵?”
血公爵含笑点头:“是我,三百年前,我曾经有幸,带领太上天宗的一位大人,探索西欧罗马尼亚秘藏。”
许多仙墟强者,
都松了口气。
天下异族是一家。
仙墟的祖先,追溯源头,尽管也是世俗人类。但发展至今,仙墟自称一界,以仙人自居,早就超越凡间肉体凡胎。
说到底,却也算得上半个异族身份。
即便血公爵不说,大家也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了?
姜童双眼一眯,寒芒闪烁,淡淡问着:“你黑暗仲裁庭,要拦我杀人?”
血公爵面色平静,恭敬道:“仙墟对血祖有提携之恩,还请姜天人手下留情,饶她们一命。”
血公爵有多强?
无人知道。
哪怕是千珑等人,知道的也很少。
只知血公爵至今,已经活了接近四百年,早在上一次仙墟入世时,就活在世间。
相隔数百年,再见血公爵,发现此人修为浩瀚如海,距离地仙,只差临门半脚。
在西方,称作半圣。在东方,是为人仙。
血公爵的修为,比起长白山老龙,还要强上一些。
姜童冷声道:
“仙墟趁我不在,压我门墙,伤我血亲,今日更联手攻杀我关门弟子林潇言。”
“别说你一个血祖身边的猫狗,就算是血祖来了,我也斩一个,给世人看看。”
‘看字’才落,姜童手掌一翻。
众人就见一枚古
朴大气,上绘无数符文禁忌的雷印,跃然掌间,瞬间雷霆绽放,犹如灭失。
五行翻雷印。
自从江州武道大会,姜童杀上药神谷,几乎把药神谷千年底蕴消耗一空,才祭炼出这件五行雷印。
姜童一共用过两次。
第一次当着西方‘海神号’驱逐舰的面,把方圆数公里的洪门小岛,一击打沉,抹杀洪门数千门徒。
第二次,燕山一战,万钧雷霆下。十里燕山尽被截断,当世地仙燕满鸿,更是败在雷印之下。
这块雷印,姜童一直是当做压箱底,便像各大国的导弹般,本意不是使用,而在于震慑。
姜童失去耐心,想要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