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顾时靖手里接过热乎乎的烤红薯,秋卷眼睛瞬间亮起,“谢谢时哥。”
学着顾时靖的样子,秋卷隔着袋子将烤红薯掰成两半,吹了吹裸露出的部分,小心翼翼地啃了一口,怕烫。
与印象中一样甜甜软软。
一口下去幸福感直线上升。
以前都是顾时靖用小勺子舀着投喂给小仓鼠,现在,他与顾时靖并着肩,又有了些不一样的感觉。
季章勋带着两人绕了点远,来到了一家名叫新生?[(”的花店门前,准备给夫人带一束花回去。
他的夫人并不是研究院的工作人员,而是一名老师,研究院的宿舍是不允许家属入住的,所以他并没有住在研究院,而是每天雷打不动地回家。
有的时候夫人会在某个站台等他,有的时候他下班的早也会到夫人工作的学校等她放学。
花店不大,容纳三两个人便显得有些拥挤起来,秋卷和顾时靖便没有进入,站在外面消灭掉了最后一点烤红薯。
盯着店内五颜六色的鲜花,顾时靖不禁又想
起了小仓鼠送给自己的那些花。
秋卷注意到了顾时靖的视线落在花店里面,嚼了嚼口中的软甜℡[(,突然很想买花给他。
但他身上的钱是顾时靖给他转账的,用顾时靖的钱给他买花也太奇怪了。
他只能按耐住这个念头,等自己真的赚到了钱再给顾时靖买束大的。
季章勋买的是一束雏菊,他是这家花店的常客了,店长与他熟识,两人说说笑笑,谈起了很多。
打包好花束,付完款,季章勋走出花店,对杵在外面的两人笑着说道:“走吧。”
时间已经到了晚饭饭点,顾时靖没有先去婆婆那里拿荷包,而是先去了季章勋的家。
荷包可以吃完饭再拿,还能顺带着邀请某只小仓鼠出去散步消食。
季章勋的夫人叫林汀,是个语文老师,与季章勋同岁,都已经四十出头了,瞧着却很年轻,像三十多的样子,长发,书卷气很浓,写得一手好字。
据说两人以前恋爱期间,季章勋曾收到过不少来自林汀亲手写下的情书,而季章勋是个没什么艺术细胞的,只能回以各种各样的鲜花。
到家的时候林汀已经做好饭了,正在抽空批改学生的作业。
平日里都是两人谁先到家谁做饭,而每次季章勋从城外回来的时候,林汀都会做一桌子丰盛的饭菜等他。
这回,多了两个小客人。
林汀特别热情,早就已经在玄关准备好三双鞋了。
秋卷知道人类的基本礼仪,乖乖唤了声:“伯母好。”
顾时靖愣了一下,抿了抿唇,也跟着唤了一声:“伯母。”
虽然他在主城生活了这么多年,但其实去别人家里拜访的次数屈指可数,如果不是因为小卷,他今天也不会来季前辈家里做客。
林汀一一应下,从季章勋手里接过雏菊,脸上笑容灿烂。
家里养了条小狗,是只比熊犬,白色的毛被修剪得圆润可爱,并不怕人,迈着小短腿儿挨个跑到秋卷和顾时靖的腿边嗅嗅,小尾巴摇来摇去。
秋卷以前在野外见到的大多都是凶猛的犬类,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可爱亲人的小狗,当即蹲下身,摸了摸它的小脑袋。
小狗尾巴摇得更欢了。
林汀介绍道:“它叫雪球,特别黏人。”
黏人……
顾时靖快速眨了一下微垂下的眸子。
说到黏人,他脑中第一时间蹦出的对象竟然是某只小仓鼠。
顾时靖没忍住无声笑了一下。
饭菜都已备好,四人坐上方方正正的小桌。
两人都很随和,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餐桌礼仪,边吃,边聊起了秋卷工作的事。
季章勋问秋卷:“有什么擅长的事情吗?”
秋卷想了很久,最后只憋出了四个字:“我能吃苦。”
季章勋和林汀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底看见几分无奈的笑意。
这么漂漂亮亮的一
个孩子,身上皮肤白皙细腻到连道明显的伤疤都没有,一看就是被家里人保护得好好的养到这么大的,就算是在野外长大,估计也是吃不了真正的苦的。
野外也不全是绝对的危险,还是有小范围较为安全的地方的。
林汀又问:“你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吗?”
反正是在末世,能够养活自己就行,干点喜欢的工作也挺好。
秋卷咬着筷子想了想,“喜欢…花,算吗?”
林汀点点头,笑着说道:“算的,应该没人不喜欢花了。”
季章勋附和道:“我明天去问问花田还缺不缺人,看能不能找找关系安排秋卷去花田工作。花田的工作就是每天照顾那里的花,有需要的话,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