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估计和良仔差不多。
厌缺:[说说吧,他们说我什么了。]
我倒是想听听他们怎么蛐蛐我的。
良仔:[他们说你就是靠女人上才取得成就的。]
他们说的有道理,我现在也处于被包养中。
还十分富足的苟延残喘了两个月,我原本只想在离城待个几天,不去打扰任何人,然后就找一个没人的地方,把药磕了,结束我这空虚迷惘的一生。
我要给自己偿命了,那六年的云端之景和个人故事好像造就了另一个自己,一个不理世事的自己。
但那个自己被我杀了。
后来的我才知道,在我的生命将要进入倒计时的时候,第二束等了我六年的光强行给我续了两个月的命。
而现在的我对这第二束光没有感恩戴德,只有一阵狼心狗肺、吃里扒外的恶寒。
我看着这豪华的客厅,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巨大的水晶吊灯,璀璨的光芒洒在光滑的大理石地面上,映照出整个房间的奢华,墙壁上挂着珍贵的油画。
客厅中央摆放着一套意大利进口的真皮沙发,柔软而舒适,配以精美的刺绣抱枕,彰显出高贵的气质,我就坐在那里。
我的屌丝气质真是强无敌,仅仅只是往哪一站,这间客厅就掉价了。
沙发前是一张雕花的桃木茶几,上面摆放着一套精致的茶具和一些新鲜的水果。
随手拿起一个苹果就啃了起来。
我回离城已经两个月了,直到现在我都觉得是在做梦。
回来的第一晚,我在公共座椅上睡觉,一个人把我叫醒,是坐在公共座椅另一端的那个“女人”
他是我中学同班同学,竟然也混的风生水起了,但让我更想不到的是他居然……
“咔嚓。”
一声脆响,门开了。
一个身材一米七往上,纤细廖窕,穿着深色女性西服的女人进来了。
她脚下的高跟鞋在纹理相连的大理石地板上踩出“哒哒”的声响。
垂肩秀发下是一张精致的厌世脸,看起来让人觉得冷漠又疏离,但在看向我时,她嘴角的笑意越发浓郁,眉宇间的温柔都快要溢出来了。
很漂亮,但我看了一眼就转过头去,把手里的苹果核丢进垃圾桶里。
就是这个人在那天晚上把我带回家包养。
我认识她,她叫仲夏夜,是我中学同班同学,也是在一个寝室住了三年的室友。
但我和他不怎么熟,没说过几句话。
那时我是一个很健谈的阳光男孩,她的出现在我交际史上留下一大败笔。
说四句她只回一句的沉默寡言,让我失去交谈的欲望。
我知道她的沉默寡言并不是那张厌世脸凸现出来的冷漠,因为我在和她说话的时候,能清晰的注意到她的肩膀在慢慢的内缩,目光不敢直视我。
只是低着头,像是在等待大人训斥的小孩。
那些时候我真的很想大声质问她。
“本大爷长得有这么吓人吗?!”
想法只是想法,我看得出来她好像很怕我,不想和我有交涉。
我长的很普通,顶多能称得上五官端正,皮肤更是因为六年奔波变得黝黑粗糙,若非我身高一米九,估计丢到人堆里找都找不到吧。
当时她提出要包养我时,我心里也没多大触动,只是有点疑惑。
我记得她在中学的时候还是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啊,她的身份证我都见过了。
仲夏夜娘化之后怎么性取向也变了。
但我还是答应下来,原因很简单,和大多数人一样,没钱。
我需要钱,因为我知道靠自己这点微薄的几百块甚至都不够我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吃两顿饭的。
她很好,从没有要求我做那方面的事,还带我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风光,和那些嘴边掉下一点残渣就能让一个穷人变成富翁的大人物。
那些大人物的思想让我感到恶心,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透出腐朽的金钱味。
仲夏夜就是这样的大人物。
我离开的这六年也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更不知道她成为了掌握这座城市一部分命脉的成功人士。
这两个月我过的还是很滋润的,托她的福。
我对她没有什么感觉,就像是面对不认识的人一样。
我的心里已经被另一人占据,没有其他多余的位置了。
我这个人真是太贱了,明明不喜欢她,还有点反感她。
还赖在她身边,像条寄生虫。
吃穿住行都蹭这个对我百依百顺的宿主。
我也知道这样的我让人厌恶,我不在意,因为我已经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但是,我并不着急马上去死。
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