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氏拢了拢林榆的头发,这段时间,他们家的伙食变了很多,林榆也不再是瘦不拉几的了,总算有点姑娘家的样子。
“不知不觉,你就这么大了。”
方氏感叹着:“再过个一年多,你也该嫁人了。”
说到这里,方氏眼圈一红。
唯一的女儿这么大,她如何舍得嫁掉。
“娘,这还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呢!”
方氏没说话了。
“我先去做饭了!”林榆说着转身便开始忙自己手头上的事情了。
“榆儿你说的槐花宴是怎么做的啊?”
方氏这会儿缓过来,便过去要帮忙搭把手。
林榆笑了笑道:“等会儿你就知道了,对了,娘,等会儿杀只鸡吧!”
方氏听了林榆的话道:“也成,我再去买点新鲜猪肉吧?”
这是北堂枭第一次正式在林榆家吃饭,无论如何,方氏都要好好招待的。
林榆淘好米接着将槐花洗干净拌好,接着下锅,先将米饭煮上。
接着她又开始磨刀杀机。
林榆忽然发现家里的母鸡就剩两三只了,本来她家养的鸡就少,她一直忙活着赚大钱,却忘了买点小鸡养着,这鸡一杀,家里就剩下两只了。
看来还得去买一批小鸡苗养着。
前世林榆从一个少女变成少妇,只有她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
秦昭是个读书人,这些事他都不会做,更是把君子远庖厨这样的话挂在嘴边,她当时爱着秦昭,天字出头便是夫,那个时候她觉得秦昭就是她的天。
只是梦醒了之后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假象而已。
秦昭从来没有成为过她的天。
“我来吧!”
北堂枭的声音传来,林榆正打算杀鸡的手顿住。
北堂枭似乎是刚挑完了两桶水,虽然水缸还没满,但是中午饭已经够用了,他看到林榆拿着刀在比划着,生怕林榆伤到自己:“这些活太危险,还是我来做吧!”
她望着北堂枭,北堂枭已经蹲下身子从她手中轻松的接过鸡和刀:“拿个碗过来。”
北堂枭说了一句,林榆照着做了,北堂枭又道:“你离远点,等会儿鸡血溅到你身上就不好了。”
林榆怔怔的望着北堂枭,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从心头涌出来。
北堂枭手起刀落,这种事他做的很利落熟悉。
以前在军营,他们有时候军粮要存着,便会猎些野味来。
那些野鸡野鸭是最美味的了,他都不知道自己处理过多少只。
林榆只见他手起刀落的割断了鸡的脖子,接着开始放血。
里面的血很快便落进了碗里,足足放了大半碗,平时杀完鸡要将鸡丢远然后让它折腾一会儿的林榆看起来简直是不可思议。
在北堂枭的压制下,那只鸡都没蹦几下便没命了。
林榆又将准备好的热水倒在一边,让北堂枭去毛。
“你去忙你的吧,好了我叫你。”北堂枭说了一句。
林榆没说话了。
她又深深的望了一眼北堂枭,接着才转身去收拾一边的槐花了。
她准备炒一个槐花鸡蛋,凉拌槐花,槐花肉末,粉蒸槐花,这四道算是小菜,主菜就一份鸡还有红烧肉,再加一份槐花鸡蛋汤,也算是完整了。
一共五个人,绝对够吃了。
菜虽然不多,但是都是林榆精心准备的。
槐花本就带着一股清香,做出来的小菜也很清淡,看着十分美味的样子。
林榆又从厨房里面倒了点桃花酒出来。
中午林义正和北堂枭肯定要喝酒的。
人少,本来按照方氏的意思,让林义正和北堂枭单独吃饭的,她们三个人在厨房随便吃点就行了。
北堂枭却道:“人少,也不用讲这些虚礼了,而且,很快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林榆总觉得,北堂枭说这话的时候似乎扫了一眼自己。
她顿时羞窘的很。
方氏听了脸上却笑了,她也不客气,当下拉着林榆和小蝶便上了桌。
“来,尝尝榆儿的手艺,这些菜都是榆儿亲手做的呢!”
方氏笑着道。
林榆听了有点不好意思,目光却看向北堂枭。
北堂枭伸手夹了一块槐花鸡蛋,林榆紧张的望着他,生怕他会说难吃。
北堂枭尝了一口,槐花中带着点淡淡的鸡蛋味,真的很美味。
“很好吃。”
北堂枭道。
林榆听了笑了笑,接着只听方氏又道:“再尝尝这粉蒸槐花!”
所谓的粉蒸槐花,不过是粉丝泡软了之后和槐花放在一起,加了水和调料,然后再放进锅里蒸,这样槐花的香气便传到了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