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吗?”林寻看向几个室友。
刘刚:“我就不去吃狗粮了。”
苟胜利:“我约了林苗苗吃饭。”
吴达:“我要去兼职。”
林寻顿时满意的道:“嗯好,其实我也是客套一下,你们不去还好一点。”
这句话顿时遭来了几名义子的白眼。
“好好好,我把你当儿子,你跟我玩脑筋?”
“滚!”
“啧啧,这恋爱的酸臭味。”
于是吸收了一波负面情绪的林寻无比舒爽的回到了自己的电脑的前。
嘿嘿,明天又能见到学姐了!开心!
第二天早上,林寻早早起来,把自己梳理了一遍。
谈恋爱的男女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就是想让自己最帅气的一面呈现在爱的人面前。
林寻本来是不怎么注意自己的外貌的,因为他不管怎么搭都帅的一匹,跟读者一样帅哈哈。
不过学姐的颜值太高,他都无法招架,所以只能提高自己的帅度了。
“我那有发胶,你要不要?”苟胜利从被窝里翻了个身,正色的看着林寻。
林寻一愣,随即摇头:“爬个山而已,不至于不至于。”
“害,你的颜值也算不错了,只比我差一点,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苟胜利感叹道。
林寻嘴角抽搐了一下,没理这货。
“你不是约了人家妹子去吃饭吗?不起床?”林寻问道。
“害,女生嘛,化妆打扮耗时的很,提前去等她那不是遭罪么?都够我睡个回笼觉了,再睡一个小时。”苟胜利一副习惯了的语气。
林寻一噎,有些怀疑。
是这样吗?可是每次他到学姐宿舍等她时,后者几分钟就下来了啊。
可能他不知道,为了不让他久等,女孩的速度很快,只轻描淡写涂了个口红就出门了。
颜值在此,不需要过多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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