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拥有自己的私人武力的。
大明帝国规定:太子东宫可拥兵三卫护卫,而且这三卫的几万人马都是由朝廷供养。
一字王可有私兵3个百户所,300人的兵马护卫。
二字王可有私兵2个百户所,200人的兵马护卫。
国公可有私兵1个百户所,100人的兵马护卫。
侯爵可有私兵1个总旗,50人的兵马护卫。
伯爵可有私兵1个小旗,10人的兵马护卫。
当然,除了太子之外,王爷、勋贵这些私兵,帝国并不会供养。所有王爷、勋贵的私兵都是由自己供养。当然,王爷和勋贵的私兵不能超出帝国规定的上限,私兵可以少但不能多,一旦私兵超出帝国规定的人数,那就是造反。神州大陆上无论哪个国家,对于造反都是零容忍的。而且,在战时,这些兵马是要随勋贵出征,接受帝国调拨的。
这次太子挂帅出兵十万大山,可是把自己的太子三卫都带去了。不仅仅是太子,秦王朱樉、燕王朱棣等也是一样,麾下的私兵全部上阵。